原標題:公辦幼兒園實施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制 撥款標準為不低于500元/生·年
日前,安徽省財政廳聯(lián)合省教育廳下發(fā)通知,決定從2019年春季學期起,建立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制度,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標準為不低于500元/生·年,由各市、縣(區(qū))自行確定所屬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標準。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制度的建立,標志著我省實現(xiàn)各類公辦學校生均財政撥款或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制度全覆蓋。
撥款標準不含幼兒園的保育教育費收入安排的公用經費。各地原撥款標準高于省定最低撥款標準的,不得降低標準。低于省定最低撥款標準的,2019年要達到最低標準。以后年度視財力情況和學前教育發(fā)展需要調整撥款標準。根據要求,公用經費主要用于保育教育活動及行政管理、后勤服務所開展的日常消耗性支出。具體包括:保育教育業(yè)務與管理、水電、取暖、文體活動、交通差旅、郵電、教學材料、教師培訓(按照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玩教具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基本建設、償還債務、園舍租賃等支出和對幼兒資助的支出等非日常消耗性支出。各地財政、教育部門結合當?shù)貙嶋H,制定公辦幼兒園公用經費管理辦法,編制公用經費預算,指導幼兒園科學規(guī)范使用公用經費,科學合理安排資金使用方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建立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制度,對于進一步完善學前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解決公辦幼兒園運轉經費不足問題具有重要意義,將進一步推動我省學前教育健康協(xié)調發(fā)展和教育公共服務均等化。(通訊員 侯正華 記者 吳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