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dāng)?shù)貢r間5月12日,美國明尼蘇達州法官彼得·卡希爾裁定,弗洛伊德案涉事前警察德里克·肖萬構(gòu)成謀殺加重情節(jié),肖萬在6月25日的量刑宣判中很可能被判處更高刑期。
根據(jù)明尼蘇達州法律,二級謀殺罪的最高刑期為40年,三級謀殺罪最高可被判處25年的監(jiān)禁,二級過失殺人罪最高可被判處10年監(jiān)禁。但量刑指南建議對沒有犯罪史的罪犯減少刑期,并且還建議對多項定罪同時服刑,這意味著肖萬實際上只需按最高罪名服刑。對于像肖萬這樣沒有犯罪歷史的人,量刑范圍為從10年半到15年的監(jiān)禁不等。有法律專家表示,即使構(gòu)成加重情節(jié),肖萬的刑期也很難超過30年。
(原題為《弗洛伊德案涉事前警察肖萬構(gòu)成謀殺加重情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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