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7日電 據韓媒報道,當地時間27日下午,韓國國會召開全體會議,投票否決最大在野黨黨首李在明拘捕同意案。
2月16日,韓國檢方提請法院批準逮捕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就慰禮和大莊洞新城建設項目弊案指控李在明犯有瀆職罪并違反《反腐法》。對于城南足球俱樂部(城南FC)贊助案,檢方指控其犯有受賄罪。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7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發(fā)送李在明逮捕同意請求書,請求書獲大檢察廳、法務部和總統(tǒng)尹錫悅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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