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女孩“玩心”大起,為尋刺激偷商店衣服,被抓后主動承認多起偷盜行為。經(jīng)檢察官調(diào)查,其中一個女孩為幫好友脫罪,不僅積極自攬罪責,還捏造了幾起子虛烏有的盜竊行為。8月18日,記者從廬陽檢方獲悉,這兩女孩因涉嫌盜竊罪被廬陽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起訴訟。
2008年本科畢業(yè)于安徽某醫(yī)學院的劉某,與今年26歲的“川妹子”朱某是在銷售醫(yī)療器械時認識的。倆人相見恨晚,很快成為了好朋友,并于2013年一并辭職。辭職后的朱某回家鄉(xiāng)自營了一家服裝店,今年5月的一天,朱某與劉某相約來肥游玩。
隨后兩人逛街逛了大半天,也沒買到中意的衣服,且朱某自營服裝店,知曉服裝店的利潤,并不愿意花冤枉錢。隨后,在倆人繼續(xù)逛街時,劉某一時興起,說想偷幾件衣服給好朋友穿,剛開始朱某并不同意,不過在劉某的勸說下,二人商量好由朱某負責試衣分散店員注意力,劉下手偷衣服,一家店得手后又至另一商店故伎重演。
連續(xù)偷了兩家商店的衣服,倆人終被店員發(fā)現(xiàn),隨后將她們抓獲送至派出所。
據(jù)調(diào)查,劉某偷來的衣服并非如她所說給朱某穿或轉(zhuǎn)賣,而是直接扔進了垃圾桶。“我感覺偷衣服沒什么事情,能占到一些小便宜,還挺刺激的。”二人面對檢察官訊問如是說。
有意思的是,在劉某主動供述的多起偷盜行為中,幾經(jīng)核實,只有上述兩起案件得到核實,其它幾起并無證據(jù)證實劉某實施了盜竊,劉某口中的“被害商家”也表示無丟失物件。經(jīng)檢察官耐心詢問,得知劉某為保護好友朱某,主動承擔盜竊行為中的主要責任,并認為如果自己違法行為多一點、重一些,或許好朋友會免予處罰,因此編造了幾起盜竊事由。
面對這對好朋友的“深厚情誼”,檢察官的心情很是復雜:二人都是大學畢業(yè),原本也有不錯的職業(yè),卻“玩物喪志”,甚至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值得我們家庭、社會深思。
目前,倆人因涉嫌盜竊罪被檢方提起公訴。(記者 王剛 實習生 鄧麗 通訊員 九月 蔣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