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給司機200元“感謝費”嗎
不少“馬大哈”市民有在公眾場合丟過東西的經(jīng)歷,近日,南京市民小夏就將行李箱落在了出租車上,雖然最后箱子失而復(fù)得,但在找尋過程中被的哥索要“感謝費”,使她心里始終不舒服。路不拾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可這歸還后的酬謝費,到底該不該給?
行李丟車后備廂警方介入幫乘客要回
11月21日,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夫子廟派出所接到報警。報警人小夏反映,自己的行李箱落出租車上,的哥拒不歸還。
警方了解到,事發(fā)前小夏從外地旅游回來,在南站打了一輛出租車。當時已經(jīng)晚上9點多,她上車時記下了車牌號。到了目的地,小夏拎著大包小包的行李下了車。等到出租車離開,她才想起,放在后備廂里的行李箱忘了拿。
小夏立馬根據(jù)車牌信息聯(lián)系出租車公司,撥通了的哥王某的電話。王某說行李箱還在車的后備廂,但他開口找小夏要200元“感謝費”。小夏想著耽誤了王某跑出租,給點酬謝也不為過,但覺得對方要價太高,她只能給出幾十元。
雙方僵持不下,小夏撥打了報警電話。在民警協(xié)調(diào)下,小夏說自己確實有過失,不該粗心大意忘了拿行李箱。王某最后表示這“感謝費”不要了,還主動將行李箱送了回來。
拾遺歸還是免費還是收費
秦淮警方告訴記者,在工作中處理過不少乘客將財物丟出租車上的警情。有的出租車司機拾金不昧,想方設(shè)法尋找失主,或?qū)⑹锼徒坏脚沙鏊弧∮械哪暇?ldquo;大蘿卜”更是熱心,一看失主是外地人或年輕大學(xué)生,犧牲自己跑生意的時間,主動把東西送到乘客手上。
民警也遇到過拾獲者要求失主支付“感謝費”的情況。這種現(xiàn)象可以理解,畢竟挽回了失主的財物損失,路不拾遺的行為也值得鼓勵。通常遺失財物的乘客,都愿意支付“感謝費”,有的還主動給的哥酬謝。更何況有的乘客丟失的財物價值較高,有的是在機場、車站等偏遠地段丟失,出租車司機歸還一趟,少拉了幾個客人不說,還搭上油費。
針對這個話題,記者進行了一次走訪調(diào)查,受訪的市民表達出不同觀點。有市民認為,“撿了東西主動歸還,又耗時又耗力,如果再得不到失主的物質(zhì)肯定,那么拾金不昧的人會越來越少”,調(diào)查中有不少人和他的觀點相近。
而另一些聲音則認為,拾了財物歸還是應(yīng)該的,給“感謝費”反而是讓一些人產(chǎn)生不勞而獲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