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闖民宅”采用“搬家式”盜竊方式,專以“柴米油鹽”等生活物資為盜竊對象。26日,記者從句容檢察院獲悉,盡管嫌疑人僅盜竊了六百多元的生活物資,但依據(jù)修改后的《刑法》修正案,只要構成入戶盜竊,涉嫌盜竊犯罪,一律追究刑事責任。為此,近日句容市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謝某某批準逮捕。
句容人謝某某是一名“90后”男子,小學文化程度。由于沒有工作和經(jīng)濟來源,就打起了盜竊“柴米油鹽” 等生活物資的念頭。并且,因為涉嫌盜竊罪,先后多次被行政拘留、勞動教養(yǎng)以及判處刑罰。刑滿釋放后,謝某某不思悔改,繼續(xù)采用“搬家式”盜竊方式,在多地流竄作案。
檢方告訴記者,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期間,句容市相繼發(fā)生多起夜間入室盜竊案,而盜竊物品均為食用油、大米等柴米油鹽物品。警方依據(jù)相關線索,很快就將謝某某抓獲。經(jīng)偵查機關依法查明,謝某某竊得“粳米、菜籽油、香煙”等日常生活物資,共計價值人民幣631.5元。
“修改后的《刑法》修正案明確規(guī)定,盜竊罪不再以盜竊財物數(shù)額較大作為唯一構成要件,只要是入戶盜竊,不管有沒有偷得財物,都已觸犯刑法,構成入戶盜竊,涉嫌盜竊犯罪,一律追究刑事責任。”采訪中,承辦檢察官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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