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行動”啟動以來,交警嚴查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14人因阻礙交警執(zhí)法被治安拘留
南報網訊(通訊員 寧交軒 記者 王茸)不配合交警正常執(zhí)法活動,甚至大打出手,3月1日“春雷行動”啟動以來,已有17人因阻礙民警執(zhí)法受到處罰,其中治安拘留14人。
4月4日10時35分,交警三大隊民警在升州路中華路路口執(zhí)勤時,32歲的朱康軍因駕駛電動自行車駛入機動車道被攔下,面對50元罰款,朱康軍不僅不下車接受處罰,還對著警輔一記重拳,將其打倒在地。隨后民警將其控制,朱康軍嚷著:“別跟我談什么法律!”當天,交管部門對朱康軍阻礙執(zhí)行職務的行為給予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還有司機因從交警手中搶奪駕照被拘留。3月19日9時20分,51歲的周桂俠陪同丈夫駕駛輕型貨車送貨,在中山陵石象路被南京交警一大隊中山陵中隊民警攔下。根據我市道路通行規(guī)定,中山陵地區(qū)全天禁止貨車駛入,中山陵周邊各入口都設有禁止貨車駛入的禁令標志,對于違反禁行規(guī)定的車輛,交警部門可對其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周桂俠見民警要處罰自己的丈夫,不僅對民警進行辱罵,還趁民警解釋時從他手中搶奪駕駛證。最后,交管部門對周桂俠阻礙民警執(zhí)行職務的行為給予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自3月1日春雷行動以來,南京交管部門已經辦理了15起阻礙民警執(zhí)行職務的案件,治安拘留14人、治安警告3人。其中,8起阻礙民警執(zhí)行職務案件涉及非機動車交通違法,7起涉及機動車交通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