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城市網(wǎng)訊 一輛小轎車突然在路上掉頭,嚇得后面的騎電動車的人摔倒在地,車主受傷。交警判定小轎車全責。又沒撞車,憑啥要擔全責呢?為此,小車車主向“12345”政府熱線反映了自己的“委屈”。
前幾天的下午,南京江寧橫溪交警中隊接到一份“12345”政府熱線投訴工單,市民劉先生稱橫溪中隊民警辦事不公,明明車輛沒有碰到別人,卻判了他承擔全部責任。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劉先生所說的事故發(fā)生在9月21日下午。當天,劉先生因為走錯路,不慎拐進了一條小路。意識到走錯后,他便準備左轉(zhuǎn)彎掉頭往回走。就在掉頭時,他突然聽到車后傳來一陣刺耳的剎車聲,接著就是“砰”的一聲,感覺是有車子倒下了。劉先生趕緊下車查看,發(fā)現(xiàn)跟在他車后的一輛電動車摔倒了。一開始,劉先生以為對方追尾了自己,可仔細一看,電動車和汽車之間沒有碰撞。由于騎車人受傷了,劉先生便報了警。
橫溪交警中隊接到報警后,立即派民警趕到現(xiàn)場。民警在現(xiàn)場看到,劉先生的車占據(jù)了兩股車道,擋住了電動車的去路。電動車車主表示,因為劉先生掉頭占用車道,他受驚嚇之下,為了避讓汽車,緊急剎車導致摔倒。對于這起事故,民警現(xiàn)場認定劉先生要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對此,劉先生很是不理解,“他是自己摔倒的,憑什么讓我擔責?”對于劉先生的質(zhì)疑,民警作出了解釋。根據(jù)交通規(guī)則,車輛在允許掉頭的道路上掉頭時,不得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皠⑾壬牡纛^行為阻礙了后車通行,這才導致事故發(fā)生,所以他承擔全部責任?!泵窬嬖V記者。對于民警的解釋,劉先生最終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通訊員 秦蕾 記者 梅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