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城市網訊 再過3天就是元旦,新修訂的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將于當天起開始實施。圍繞即將實施的新標準,網上傳言“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汽車年檢時均需配備反光背心”。南京車管部門表示,這一說法有誤。
查詢即將實施的新標準,上述傳言指的是這一條:“汽車(無駕駛室的三輪汽車除外)應配備 1 件反光背心”。這一條設置的目的,是保證汽車在夜間、黃昏、雨霧天等低能見度下發(fā)生故障或其他意外情況時,提升駕駛人下車在道路上行動時的可視認性,防止發(fā)生次生事故。南京車管部門指出,網上說法之所以有誤,是因為該規(guī)定只適用于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廠的汽車,而且是要求汽車生產廠家在新車出廠時配備反光背心,并不需要車主或者駕駛人自行購買。對2018年1月1日之前已出廠但尚未登記上牌的汽車,以及在用的汽車,并沒有提出配備反光背心的要求。
新標準非常重視安全,增加機動車采用主被動安全新技術、新裝置、新結構時的要求,比如要求所有汽車制動應有防抱死系統(tǒng)(ABS);乘用車所有位置都必須提供三點式安全帶;新能源汽車,要求電池起火后5分鐘內電池箱外部不能起火爆炸,為乘員逃生、緊急救援留出時間。對面包車,不僅要求應在車身規(guī)定位置標明乘坐人數(shù),還要求玻璃窗透光率必須大于50%,且不得貼膜。
(陳月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