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城市網訊 昨天,市政府發(fā)布了關于取締三無船舶的通告,我市將對長江南京水域無船名船號、無船籍港、無船舶證書船舶(以下簡稱“三無船舶”)進行專項整治。
此次整治的范圍包括:在長江南京水域航行、停泊的三無船舶;假冒它船船名船號和船籍港、偽造船舶證書和證書登記事項與船舶實際不相符的船舶;未履行審批手續(xù),擅自制造、購置的套用它船船名船號的船舶以及其他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情形的船舶。
凡屬整治范圍內的三無船舶,其擁有的單位和個人應在通告發(fā)布之日起30日內,到當地區(qū)政府三無船舶整治辦公室登記,并自行清理或拆解。逾期未自行清理的,由區(qū)政府組織相關部門依法強制清拆。沿江各區(qū)政府組織對各自轄區(qū)三無船舶進行排查,引導船舶所有人自行清理或主動拆解。對拒不處置或經公告逾期無人認領的,堅決依法取締并統(tǒng)一拆解處置。(記者 許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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