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賀從驗 通訊員 梁晶晶 呂恒偉)為掩人耳目,喬某某竟然別出心裁將賭場設在人煙稀少的河中央的船上,大肆招攬賭徒,在船艙內(nèi)聚賭,自己從中抽頭漁利7萬余元。然而,法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近日,犯罪嫌疑人喬某某被海州區(qū)檢察院以賭博罪依法批準逮捕。
喬某某,年僅23歲,一直沒有正當職業(yè),手頭比較緊張。今年6月的一天,喬某某與好友徐某某經(jīng)過一番謀劃,認定開賭局抽頭來錢最快。但是,開設賭場、聚眾賭博又是違法犯罪行為,為了確保“萬無一失”,兩人商議將賭場設在船上,企圖逃避警方的打擊。
當晚八點多鐘,兩人在板浦街南頭老大橋邊的一個渡口租好了船只,邀請了一幫朋友前來“玩玩”。不一會兒,賭徒就一批一批到了。負責接應的小船帶著賭徒來到一條大船上。大船船艙是封閉的,里面擺了一張桌子,四周放有長板凳。這次賭局是用牌九賭錢,坐門子一般千把塊錢下注,挎小驢的幾百元也可以下注,一把輸贏幾千。喬某某按照5%抽頭,不管誰贏都要抽頭。經(jīng)過四個多小時的激戰(zhàn),喬某某漁利7萬多元。就在喬某某得意的時候,接到群眾舉報,民警及時出擊,喬某某、徐某某及一幫賭徒悉數(shù)落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