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11月5日訊 結伴去旅游本來是件讓人愉快的事情,可11月1日,海州實驗小學2年級的學生鄭某在一次與同學、家長的結伴出游中,發(fā)生了不幸。一行人準備去山東臺兒莊旅游,可當乘坐的旅游大巴行駛到邳州境內時卻發(fā)生了車禍,鄭某也遭遇了不幸。
11月3日下午,記者在海州實驗小學門口,見到了鄭某的父親鄭先生,沉浸在悲痛之中的鄭先生,向記者講起了這起事故發(fā)生的經過。據鄭先生講,妻子帶著孩子是在去臺兒莊旅游的途中發(fā)生的交通事故。
鄭先生:車是去臺兒莊的,1號早上7點鐘,老師發(fā)了個信息,讓7點鐘到鼓樓,帶上身份證、戶口本,發(fā)了那么多,細節(jié)我就不清楚了。11點左右,接到了電話,說出事了,我就趕了去了邳州。
當時鄭先生在第一時間趕到了邳州,可是還是沒能見到女兒最后一面。
記者:你家女兒經過搶救之后?
鄭先生:沒有,沒到醫(yī)院就沒有了。
鄭先生告訴記者,據當時在車上的妻子說,這起交通事故是一起單方事故。
鄭先生:聽說過程是,我們家小孩坐最后一排,車可能是駕駛員睡覺了、打盹了,車跑偏了、甩尾了,他急打方向,車可能撞樹上了,后面小孩從車里甩出去了。
雖然具體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還沒有出來,但鄭先生認為這次集中出游活動的組織者,對于他痛失女兒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記者:這個活動是誰組織的呢?
鄭先生:她們班主任,通過qq群,她們班級有個群。
記者:類似的活動,她們班主任有沒有組織過?
鄭先生:組織過,之前也組織過。
記者:是以她班主任個人的名義還是學校的名義?
鄭先生:這個我現在說不清楚。
鄭先生告訴記者,目前事故的善后工作還沒有處理完,他希望海州實驗小學能夠主動承擔起責任,出面幫他們處理一些善后工作。
鄭先生:我們的意思是學校要承擔責任,我們家要去邳州處理這些善后事情,處理善后事情,我的意思就是找學校,你能不能派個校長、副校長陪同我們,校方說話要方便一點。
由于距離事故發(fā)生時間較短,目前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還在處理當中,但在鄭先生和學校的交涉過程中,對于活動組織者的認定成了一個關鍵。
那么,這次集中出游活動是不是像鄭先生所說,是由孩子的班主任組織的呢?據了解,事故發(fā)生時,大巴車上有司機、導游、13個孩子和孩子的家長,還有班主任唐老師。鄭先生也向記者提供了當時qq群的截圖,截圖中顯示孩子班主任在這次集中出游中,扮演了一個聯系人的角色,是不是活動的組織者很難判定。記者在第一時間采訪到了這位班主任。
記者:唐老師,在這次旅游的過程中,你承擔了一個什么樣的角色呢?
海州實驗小學老師唐春樹:我是一個游客,游客,跟大家一樣。
記者:但從家長提供的聊天記錄來看,我們感覺有點像組織者的樣子,我們到底是不是組織者呢?
海州實驗小學老師唐春樹:不是組織者,我是游客,現在也是一個受害者。
唐老師表示,由于自己見證了事故的發(fā)生過程,自己現在也處于悲痛之中,那么對于這次學生和家長的集中出游,海州實驗小學方面是否知情呢?
海州實驗小學副書記王永明:我們學校是不知道的。
記者:從來都不知道?但據我所知之前也有過類似的活動。
海州實驗小學副書記王永明:不知道。
王永明告訴記者,校方自始至終并不知道集中出游這件事,經過調查,他們認定的事實和唐春樹老師認定的一樣,唐老師并不是這次出游的組織者。王永明還向記者出具了一份證明,這份證明是由當時在車上的9名家長出具的,證明上清楚地寫著:這次出游是家長自覺自愿、自行組織的,并有家長的簽名和手印。目前我市警方和海州區(qū)教育局等方面已介入調查,事情的最新結果是,校方同意陪同鄭先生處理事故善后事宜,對于事情的進一步結果我們也將繼續(xù)關注。
但愿這次事故能夠早日有一個公正的處理結果。我們也希望這次事故能給所有的人提個醒,組織出游不是壞事,但一定要注意安全。家長遇到事情后,也應該通過合理合法的方式,理性維權。(記者 駱帥 張潤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