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曉昕 孫晴晴
價格實惠的團購已經(jīng)成為很多市民就餐的選擇之一,可這實惠的享受過程也讓不少消費者感到窩火。
日前,市民沈女士就著實為此吃了一肚子“炸藥”。沈女士告訴筆者,前兩天,她準備請家人小聚,便在團購網(wǎng)站團購了鹽河路上某飯店的一份套餐,6至8人,原價188元,團購價128元,雖然折扣不是很多,但是因為以前沒有吃過這種口味,在征得家人的同意后也就選擇了這家。
在網(wǎng)上訂好餐后,沈女士便與家人一起來到這家飯店。一進門,服務員還是如往常般熱情地打招呼,問幾位用餐。當沈女士表明是美團的團購時,沈女士明顯感覺到服務員的熱情消退。當天晚上該飯店明顯客人非常少,沈女士便詢問是否還有包間時,服務員冷冷地告知團購的不能坐包間,只能在大廳用餐。“在大廳就大廳吧,也沒啥。”沈女士說,可是之后的用餐過程卻令人感到非常失望和窩火。
提供了團購券的編號和密碼后,沈女士便與家人坐好等上菜。“團購上說好是3/4只鵝,可是等鍋子端上來后,大家用筷子在鍋里撈一撈發(fā)現(xiàn)也沒有幾塊,配的4種蔬菜倒一樣沒少,可是那分量真是讓人不敢恭維。”沈女士對筆者說,要是這樣也就算了,雖然分量少卻讓人說不出什么,可是套餐里價值48元的最為特色的一個菜卻被告知沒有,需要換菜,而且推薦換的菜都是價格相對比較低的比如雞丁什么的。沈女士說,這一頓飯吃得實在令人窩心,而且還沒吃飽,讓她這個請客的人非常沒面子。她覺得,團購是商家推出的,代表這個價格是商家愿意承擔的,但菜品、服務卻跟著打折,實在不應該。而顧客又只能咽下這口氣去消費,總不能白白浪費錢吧?
筆者熟悉的一家飯店老板告訴筆者,價格“腰斬”的背后,是盈利空間的極度壓縮,團購就是讓花菜市場的錢,享受飯店的服務。“雖然不賺錢,但是確實希望通過這種方式,吸引更多的消費者,為以后成為熟客打下基礎。”但是,一般服務員的工資都是底薪加提成,而提成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就是營業(yè)額提成,其中酒水、飲料的提成比例較大。大多數(shù)團購而來的消費者都是精打細算,甚至有些自帶酒水,沒有了提成,服務員自然不樂意。
那么,消費者碰上這種情況,該如何據(jù)理力爭,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連城律師事務所王浩律師表示,商家有時以低于成本價來標注團購價格,不得不“縮水”為消費者提供服務。但是,由于我國沒有關于團購的直接規(guī)定,還是應按照《產(chǎn)品質(zhì)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guī)定來規(guī)范商家和消費者的關系,團購的商品和服務應與非團購一致,商家折扣的是價格,不是商品和服務。
然而,王浩律師也表示,如果只是感覺服務態(tài)度冷漠,可以向團購網(wǎng)站反映消費情況,讓網(wǎng)站監(jiān)督商家,也可以通過網(wǎng)絡等渠道如實評價商家的商品和服務?!?/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