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0日上午,民警在路上攔住一名男子,問:“知道為什么找你嗎?”“知道。”男子回答。“那你跟我們走吧。”男子跟著民警去了派出所。這不是在拍電影。
這名男子姓江,兩天前偷了個包,心中一直惶惶不安。在路上,看見民警向自己走來時,小江心里就知道完了,所以他也沒掙扎,老實去了派出所。
小江平時沒啥固定職業(yè),到處打零工,干兩個月就走,所以,手頭一直不富裕。一天下午,小江出門準(zhǔn)備買點東西,走到樓下,看到一樓的陽臺飄窗上放了個包。想到最近手頭緊,小江就打上那個包的主意了。一樓雖然有防盜窗,但是小江弄了個竹竿,硬是把包挑了出來。包弄到手,小江東西也不買了,急忙跑回家,心臟砰砰跳。包里有400多塊錢,還有一根鉑金項鏈,剩下都是些證件。小江留下了錢和項鏈,把包偷偷扔到了小區(qū)外面。
一樓的主人在家里到處找包,自己只是隨手把包放在窗臺上,就收拾一下屋子的工夫,包就沒了。主人報了警。民警調(diào)到了小區(qū)的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小江有作案嫌疑。小江看到民警已經(jīng)找到自己頭上了,心中反倒釋然了,他交代了一切。11月29日,因涉嫌盜竊,小江被清河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五百元。
晚報記者 李蓉
通訊員 郭茜 蔣麗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