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1月12日訊(浙江在線記者 張冰 通訊員 李敏吉 李湛圓) 日前,記者從杭州市城管委獲悉,《杭州市城市照明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辦法》既規(guī)定了哪些地方需要安裝功能照明或景觀照明,也明確了要守住"黑天空保護區(qū)",避免光污染。
" 黑天空保護區(qū)"是因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需要對人工光進行限制而劃定的專門區(qū)域。近年來,杭州城市化進程加速推進,城市建設日新月異,夜景照明成為杭州的"金名片",夜景旅游蓬勃發(fā)展。但隨著城市照明設施增加、影響力擴大,城市照明對建設和管理者提出更高要求,城市夜間環(huán)境管理長效化、制度化成為必然。
杭州市城管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杭州2013年首次提出要設立城市"黑天空保護區(qū)",主要包括以自然山區(qū)為主的風景區(qū),人較少、自然生態(tài)較好的地區(qū),特別是動植物具有多樣性的地區(qū),比如西湖西部群山地區(qū)和超山風景區(qū),必須無條件禁止亮燈,"也不是因為這些山區(qū)正遭遇光污染,而是希望光污染不要進入這些地區(qū)"。
《辦法》規(guī)定,在"黑天空保護區(qū)"內,不得設置景觀照明設施,設置的功能照明設施不得有上射光線。違反相關規(guī)定者,由綜合行政執(zhí)法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將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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