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看似普通的“醉駕”案件,卻又引出一場頂替包庇的鬧劇,最后司機璩某被江北區(qū)檢察院以涉嫌危險駕駛罪提起公訴,而與他合謀的錢某也因涉嫌包庇罪被批捕。
據(jù)公訴方表示,2013年6月19日23點多,物流公司承包人璩某與客戶應(yīng)酬后,獨自開車回公司,行至江北區(qū)風華路76號附近停車開車門時,恰好張某駕駛電動自行車一頭撞了上來。
交警在處理事故過程中發(fā)現(xiàn)璩某有酒駕嫌疑,經(jīng)血樣檢測,其血液中乙醇濃度為192.6mg/100ml,已涉嫌危險駕駛罪。6月27日,璩某被取保候?qū)彙?/p>
沒想到事情過了近6個月,璩某帶著錢某來到江北區(qū)檢察院,說錢某能證明當時自己沒有開車。
錢某表示,事發(fā)當晚是他和璩某在一起吃飯,之后是未喝酒的他開車把喝醉酒的璩某送到風華路76號附近。
而璩某也表示,自己當時喝多了,只記得車停在路邊,自己想下車解手,才發(fā)生了事故。取保候?qū)徍?,過了1個月跟錢某吃飯聊起此事,才知道原來當時是錢某開的車。
為查明真相,檢察院兩度將案件退回進行補充偵查。但事隔半年,很多證據(jù)已無法調(diào)取,電動車主張某也表示已經(jīng)記不清楚璩某是否坐在駕駛座上,是否是他本人開的車。
不過檢察官還是覺察到其中有個情況不合常理:得知自己“冤情”可以洗刷,一般人肯定會立即到檢察院說明情況,而璩某在得知“不是自己開車”的消息后相隔5個月才來。這其中存在著“頂包”的重大嫌疑。
當璩某再次來到江北區(qū)檢察院接受訊問時,最終交代了自己指使錢某作偽證的事實。隨后,為哥們“兩肋插刀”的錢某也交代了犯罪事實。
事情敗露后,璩某因在取保候?qū)徠陂g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行為,被變更強制措施予以逮捕。3月24日,璩某被江北檢察院以危險駕駛罪提起公訴,并被建議從重量刑。而仗義的錢某也因涉嫌包庇罪被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