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新出讓(或劃撥)的土地,住宅套內陽臺不論封閉與否,均按1/2計算建筑面積,但單套住宅陽臺占總面積(不含陽臺)比值超過7%,超過部分就要按全面積計算。同時,設備平臺也有部分,可不計入建筑面積。
日前,浙江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會同省國土、測繪、人防和消防等部門,聯合制定發(fā)布了浙江省工程建設標準《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和竣工綜合測量技術規(guī)程》,對建筑面積的計算規(guī)則,作出新的規(guī)定。并明確新規(guī)以土地出讓時間為準,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7月1日之前的,還是照原來的規(guī)定,之后的就按照新規(guī)來。
有過買房經歷的市民都知道,買新房子,陽臺包不包,很有講究——包起來的陽臺要算全面積,不包的陽臺算一半面積。而根據本次新規(guī),住宅套內的陽臺不論封閉與否,均按其圍護結構或圍護設施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筑面積。說得簡單點,就是不管陽臺包還是不包,都按照一半的面積算。
同時,為了防止開發(fā)商以陽臺名義“偷”面積,故意做特大陽臺,還規(guī)定——按1/2計算后的單套住宅陽臺占該套住宅套內建筑面積(不含陽臺)比值超過7%的,超過部分按全面積計算。
對此,溫州大學建筑工程學院副教授潘安平認為,多年來我國在建筑工程的設計、報批和房產測量建筑面積的計算規(guī)則上一直存在差異。該標準生效后,今后購房者買房時,可以避免原先存在的計算規(guī)則不統(tǒng)一,導致買房時的面積與交房時的實測面積不相同的現象。
他說,陽臺是居住者呼吸新鮮空氣、晾曬衣物、擺放盆栽的場所,是提升居住品質的重要空間。此次新規(guī)體現了鼓勵建設陽臺的政策導向,相信今后溫州住宅中沒有陽臺的會越來越少。而對于購房者而言,陽臺面積計算規(guī)則的改變對其更為公平,建筑面積縮小,物業(yè)費也將相對降低。
設備平臺
超規(guī)定部分按全面積計算
這些年建筑設備升級換代飛速,很多時候,由于缺乏必要的設備平臺,很多住宅的設備無法進行升級換代。
這次規(guī)定對設備平臺、保溫層的面積,也有了明確——套內建筑面積(不含陽臺)不足70平方米、室外設備平臺小于3平方米的;或者套內建筑面積等于大于70平方米、室外設備平臺小于5平方米的,設備平臺不計入建筑面積,超規(guī)定部分按全面積計算;建筑保溫層不計入建筑面積。
如今,大街小巷的居民住宅墻外,掛著各種各樣的空調室外機。這種無序安裝,不僅破壞了建筑外表的整體性和美觀性,同時還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新規(guī)的出臺,是鼓勵開發(fā)商建陽臺、建設備平臺,做好建筑節(jié)能,同時也是防止開發(fā)商以陽臺等名義‘偷’面積。”潘安平表示,今后溫州住宅外墻上應會設置有設備平臺或室外擱板,給空調室外機等住宅設備提供安裝空間,以提升住戶生活品質,確保住宅安全性。
潘安平分析說,目前國內的住宅建筑都需要做保溫施工處理,在溫州保溫層的厚度通常在3-5厘米,舉個例子,一套一百平米的房間,外墻保溫層的面積大概在3平米左右。對開發(fā)商而言,在同樣的容積率下,若外墻建筑保溫層不計入房屋建筑面積測算,意味著實際可以建造的套內建筑面積更多。“新規(guī)的出臺,意味著今后居民買房不用擔心要為外墻保溫層面積買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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