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推進我市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銷號工作,對前期已完成整治銷號任務的經(jīng)營性自建房進行“回頭看”,市住建局印發(fā)《關于開展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異地互查工作的通知》,組織縣區(qū)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異地互查。
要求每個縣區(qū)需現(xiàn)場核查不少于3棟隱患經(jīng)營性自建房及5棟未整治銷號的隱患自建房。在檢查過程中,重點查看縣區(qū)是否逐戶逐棟制定整治方案,是否建立整治臺賬、細化整治措施、明確整治時限、落實整治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行銷號管理。查看對初判存在安全隱患和鑒定為C、D級的經(jīng)營性自建房是否實施全面管控,是否采取停止使用、停止營業(yè)、撤離人員、標識警示、封閉處置等措施,切實做到“危房不進人,人不進危房”。查看管控和整治措施是否全部錄入“歸集平臺”。查看是否采取維修加固、拆除、重建等方式消除安全隱患;是否對安全隱患整治情況開展復核驗收,安全隱患是否整治到位,切實做到“經(jīng)營不帶險、帶險不經(jīng)營”。
通過此次異地互查,全面掌握我市目前自建房整治銷號工作情況,對整治率低的縣區(qū)進行重點督辦,確保按照上級部門關于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方案要求,在今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我市有隱患的自建房整治銷號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