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11月04日訊 在東陽夜市擺攤的一名河南女子,有一條“免費進貨”渠道:那就是到別人的店里或是攤位上順手牽羊,偷來的服裝自己不想穿,就拿到夜市上去賣錢。
近日,東陽警方依法將涉嫌盜竊罪的蔣某向檢察機關提請批準逮捕。
28歲的蔣某幾年前離異后外出打工,在東陽夜市擺攤賣一些低檔服裝。剛開始,雖然錢賺得不多,日子過得有些辛苦,但她還算挺本分。
慢慢地,看著身邊的人穿著上都比較講究,蔣某的虛榮心也一天天膨脹起來。
去年年底的一天,眼看快要過春節(jié)了,可自己連件像樣的大衣也沒有,想花錢買經(jīng)濟上又負擔不起,為此,她便想到了去別人的店里“拿”一件。
當天下午,蔣某在東陽城區(qū)振興路項先生的服裝店里看中一件皮草大衣,趁店員不注意,她將衣服上的防盜扣解下來,把大衣塞進自己的包里然后離開。
自那以后,蔣某經(jīng)常出去順手牽羊,僅今年10月份,她便到第一次得手的那家服裝店偷過兩次。偷來的服裝蔣某自己先穿幾天過過癮,然后就拿到夜市賣掉。
10月20日下午,蔣某騎著電動車又一次出門“免費進貨”了。她得手6件衣褲后,又來到項先生的店里。
只是,這一次她沒那么幸運了,她的又一次出現(xiàn),引起了項先生的高度警覺。
“當時覺得她有點像之前來我們店里偷過衣服的人。”項先生說,他跑進辦公室查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蔣某果然就是以前偷衣服的人。
項先生立即報警,蔣某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