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逐步推行免費學前教育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學前教育再度成為鎂光燈聚焦的對象,普及普惠安全優(yōu)質(zhì)發(fā)展的信號更為強烈。
事實上,這并非國家首次針對學前教育保教費用減免出臺意見,而是趨勢的延續(xù)——今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fā)《教育強國建設規(guī)劃綱要(2024—2035年)》,提出“探索逐步擴大免費教育范圍”;3月全國兩會召開,政府工作報告指出,逐步推行免費學前教育。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正式施行,其中第63條也明確提出“有條件的地方逐步推進實施免費學前教育,降低家庭保育教育成本”。
從“吹風”到《意見》出臺,為什么國家盯住學前教育免費不放?筆者說說自己的經(jīng)歷和理解。
其實早在去年7—8月,往返于江蘇南京、南通、鹽城等地調(diào)研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生存境遇時,筆者就聽一些園長、主管部門負責同志及專家提到,“要是能把學前教育納入義務教育范疇就好了”。這是怎么回事?
首先,我們要知道,按舉辦性質(zhì),幼兒園大體可分為公辦園和民辦園,不論公辦園還是民辦園,本身都不免費。其次,按收費標準,公辦園與民辦園又可分為普惠園與非普惠園(如高端雙語幼兒園),這里面即便是普惠園,絕大多數(shù)情況下也并不意味著費用全免,而是部分費用減免、享受補貼政策。
既然不是費用全免,長期以來家長們所交的費用用來做什么呢?家長們交的主要是保育教育費,通俗來講,這部分費用就是一家幼兒園方方面面得以維持和運轉(zhuǎn)的保障,包括但不限于教資購買、保教人員工資發(fā)放、日常教研活動開展、設備器材維護等。
鑒于此,方才說到部分園長、主管部門負責同志和專家提出相關建議,這背后的矛盾,實際是幼兒園生源下降、經(jīng)費不足,甚至收不抵支、人員流失,乃至關停的現(xiàn)象。尤其大街小巷里不少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出于普惠性政策要求,征收的保教費用相對較低,加上民辦主體經(jīng)濟效益隨市場行情波動明顯,且現(xiàn)有補貼無法支撐幼兒園轉(zhuǎn)型或高質(zhì)量發(fā)展,生存壓力逐漸攀升,因此紛紛呼吁采用納入義務教育的方式“救場”,希望守住幼兒園本身之外,守住保教質(zhì)量的底線。其中一位幼兒園園長就曾吐露:“幼兒園周轉(zhuǎn)經(jīng)費不足,連必要的教研活動都開不起來,保教人員工資發(fā)放也受影響,開始另謀出路,對于孩子的保教質(zhì)量從何談起?”
無獨有偶,今年1月采訪“托幼一體化”的過程中,筆者再一次聽聞,有的幼兒園已經(jīng)開始用各種方法嘗試“自救”,例如,用“托幼一體化”的方式提前鎖定幼兒生源,使得保教費用能收一筆是一筆;再如,改“全日托”為“小時托”,能多引來一位家長是一位……當然,不得不說,一些“自救”行為也產(chǎn)生了不利影響,比方說“幼兒園的小學化”,為了迎合家長“不能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的育兒觀念,在幼兒園階段便過早放棄游戲化課程,轉(zhuǎn)向課程化教學。
說到這里,大家應該有所感觸了,國家為什么今年以來反復提及“逐步推行免費學前教育”。筆者認為,國家出臺政策的根子,并非單純是要保住多少家幼兒園——適齡幼兒減少,幼兒園數(shù)量相應減少是常理,否則供過于求也有問題;根子也不在于營造生育友好型社會——生育友好型社會需要依托各行各業(yè)的支撐,絕非僅靠學期教育免費就能實現(xiàn);根子,其實在于如何確保部分無法周轉(zhuǎn)的幼兒園有序退出,而不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以及在此過程中怎樣不動搖整體保教質(zhì)量的根基——這才是關鍵。
歸根結(jié)底,是令家長和幼兒園的舉辦者同時吃下一顆“定心丸”——孩子在幼兒園的保教質(zhì)量是有保障的,幼兒園一定程度上也能獲得更多的資金扶持。
誠然,包括《意見》在內(nèi),國家目前并未傳遞出擴大義務教育范疇、將學前教育納入義務教育的計劃。不過即便如此,《意見》針對學前教育表露出來的改革決心,也堪稱前所未有。
那么大環(huán)境下,學前教育費用減免,扶持幼兒園運營的資金又從何而來?這點國家也想得非常周到。
《意見》指出,從2025年(今年)秋季學期開始,免除公辦幼兒園學前一年在園兒童的保育教育費用。免保育教育費標準按照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不含伙食費、住宿費、雜費等)執(zhí)行。對于在教育部門批準設立的民辦幼兒園就讀的適齡兒童,《意見》也明確了,參照當?shù)赝愋凸k幼兒園免除水平,相應減免保育教育費。此外《意見》還表示,民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兒園可以按規(guī)定繼續(xù)向在園兒童家庭收取。對因免保育教育費導致幼兒園收入減少的部分,由財政部門綜合考慮免保育教育費在園兒童人數(shù)、所在地保育教育費生均實際收費水平等情況補助幼兒園。
不止于此,《意見》還對學前教育的投入機制進行了說明。
一是有關財政補助資金分擔方式,《意見》指出,中央財政根據(jù)核定的各省免保育教育費生均財政補助標準以及在園兒童人數(shù),按照中央與地方分擔比例,核定中央財政免保育教育費的補助資金。其中中央與地方分擔比例為:第一檔中央財政分擔80%,第二檔中央財政分擔60%,第三檔、第四檔、第五檔中央財政分擔50%。
二是健全學前教育投入機制,《意見》表示,各省要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堅持?;尽⒈F栈?,進一步健全學前教育投入機制,明確省以下分擔責任,將公辦幼兒園教師工資納入財政保障范圍,確保教師工資及時足額發(fā)放;制定并落實公辦幼兒園生均財政撥款標準或生均公用經(jīng)費標準,以及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生均財政補助標準,提升辦園質(zhì)量水平。
至于《意見》相關要求具體到各省,執(zhí)行標準是怎樣的?數(shù)以萬計家庭和幼兒園舉辦者的獲得感又將有哪些的提升?筆者還將持續(xù)關注。不過有一點眼下便能肯定,在接下來《意見》落地的過程中,各地必將更加重視當前幼兒園的現(xiàn)實境遇,更加關注保育教育質(zhì)量這根事關民族未來的底線。
新華日報·交匯點記者 李睿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