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適應我國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發(fā)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充分發(fā)揮住房公積金安居保障作用,助力我市人才戰(zhàn)略,更好滿足繳存職工特別是靈活就業(yè)人員、青年人群體的住房需求,服務繳存職工,根據(jù)國家、省市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我市對住房公積金使用有關政策進行多項調整。
一、恢復重大疾病提取業(yè)務
繳存職工本人或配偶、子女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緩解家庭困難。
二、簡化異地購房提取材料
職工在我市以外購買住房及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不再要求提供本人或直系親屬購房地戶籍或社保證明材料。
三、放寬購房提取范圍
職工購買住房的,夫妻雙方及產權共有人可在購房一年內申請?zhí)崛∫淮巫》抗e金(包括非配偶或非直系親屬共同購房),產權共有人提取額按照所占產權份額計算;職工購買住房資金不足的,允許其父母、子女自愿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相互支持購房。(暫定執(zhí)行一年,當個貸率高于 90%時將暫停此項業(yè)務)。累計提取額不得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四、放寬還貸提取時間限制
職工償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間隔時間不得少于 12 個月 );超過 1 年未提取的,按實際月數(shù)提取。
貸款結清的,應自結清之日起一年內申請一次性提取。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已償還貸款本息(不含罰息)。
五、放寬靈活就業(yè)人員貸款條件
我市以靈活就業(yè)人員身份繳存的,貸款繳存條件調整為申請貸款之月前連續(xù)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6 個月(含)以上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六、支持青年人購房需求
對我市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青年人(35 周歲以下),可將申貸時點一年(12 個月)內租賃住房提取金額與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合并計算可款額度。
我市新就業(yè)畢業(yè) 5 年以內的全日制本科學歷人員,連續(xù)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6 個月(含)以上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
貸款 30 萬元,夫妻雙方均符合條件的可申請 60 萬元。
七、取消提前還款限制
取消住房公積金貸款每年提前還款次數(shù)不得超過 1 次,累計提前還款次數(shù)不得超過 3 次的限制,貸款職工可根據(jù)個人償還能力自由選擇提前償還貸款時間,每次提前還款不低于 1 萬元。
八、申請?zhí)崛∽》抗e金支付首付款的繳存職工,在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時不影響可貸額度計算。
九、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月還款額與月收入比上限由50%調整為 60%。
上述政策調整,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實施,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融媒體記者陳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