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fā)座位旁,還放著一個滅火器。
新安晚報 安徽網(www.ahwang.cn)訊 昨日下午4 點20 分許,合肥市金寨路高架橋姚公廟段,一輛226 路公交車正沿著高架橋由南向北行駛,駛往火車站方向。突然,公交車司機闞海波從后視鏡中看到,一名乘客正將隨身攜帶的旅行袋內的衣物點燃。事發(fā)突然,闞海波先將公交車靠邊停好,后在乘客幫助下,及時撲滅了火,并將男子控制住。
男子公交上燒衣物
闞海波是226 路公交車駕駛員,這一職業(yè)他已經干了十幾年。昨日下午4 點多,他駕駛226 路公交車開往火車站方向,當車子行駛到金寨路高架姚公廟段時,闞海波從公交車后視鏡中注意到,一名坐在車后門邊的男乘客,從身邊的包內拿出一件衣服,并點火將衣服燒著。見到這名男子的異常行為,闞海波趕緊靠邊停車,當時車上有十來名乘客,闞海波及時
疏散乘客,并在乘客的幫助下,將男子點著的衣服撲滅,制止了男子的不理智行為。隨后,他報了警,并在3 名乘客的幫助下,將這名男子控制。
接到報警后,在附近巡邏的合肥特警支隊民警和荷葉地派出所民警及時趕到。隨后,當事男子被帶到轄區(qū)荷葉地派出所。
當天中午才到合肥
昨天傍晚6 點半,新安晚報、安徽網記者聞訊趕到荷葉地派出所。在荷葉地派出所,記者得知,當事男子丁某,來自淮南市鳳臺縣,1978 年出生,在公交車上點火燒的是自己包里的衣物。此時,丁某坐在民警辦公室椅子上,接受民警詢問。隔著辦公室的玻璃墻,記者注意到,丁某長得精瘦,穿著打扮很樸素,一頭短發(fā)有些花白,身旁放著一個藍色旅行袋。面對民警的詢問,他顯得有些焦躁不安,隨后站起來抽著煙,在座椅旁,來回踱著步。
昨晚7 點50 分許,闞海波趕到派出所。由于要忙著做筆錄,他只對記者說了句“那個男的上車就坐在后門邊的”。“丁某是從鳳臺坐長途車,中午來到合肥,轉了一次車,下午坐226路公交車時,點火燒衣服,剛燒了一點點就被司機滅了。”一位民警向記者透露說。
自稱因老婆要離婚
在荷葉地派出所值班室門口,記者見到了合肥市公交集團一巴營運科科長范成峰,他介紹,在這個事件中,駕駛員闞師傅處理得非常得當,并未造成人員和財產的任何損失。“我們公交集團對反恐和防火有很嚴格的措施,所有新進員工和老員工,都定期進行培訓。”范成峰說。
而昨晚,合肥蜀山刑警大隊民警也聞訊趕到派出所,對當事男子進行詢問。面對民警詢問,丁某稱自己喝了酒,心情不好,加上工資沒要到,老婆又要離婚,就在車上點燃了自己的衣物。
昨晚8點多,丁某被蜀山刑警大隊工作人員帶走進一步調查,“他的這種行為危及社會公共安全,該怎么處理我們會怎么處理。”蜀山刑警大隊一位工作人員表示。
目前,轄區(qū)警方正對此事進一步調查處理。
新安晚報 安徽網記者許佳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