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消保委近日公布2019年省級放心消費示范單位名單,認定合肥鼓樓商廈有限責任公司等81家單位為“安徽省放心消費示范單位”,有效期為2020年7月至2024年6月。
根據我省出臺的開展放心消費創(chuàng)建活動的實施意見,到2020年年底,全省將分別認定省級、市級、縣級放心消費示范單位百家、千家和萬家。其中,對于認定的示范單位,政府將在招標投標、購買服務、銀行授信、誠信單位評選、招商引資、稅收政策等方面予以扶持。
放心消費示范企業(yè)(店)資格實行有效期制度,有效期為4年。對已認定命名的放心消費示范企業(yè)(店),屬地縣(區(qū)、市)市場監(jiān)管部門、消保委將每個季度開展動態(tài)跟蹤管理不少于1次,一旦發(fā)現示范單位存在違法違規(guī)行為,將及時督促其整改。拒不整改或連續(xù)發(fā)現2次以上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將撤銷原認定命名的示范企業(yè)(店)資格。(記者 鮑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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