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下午,揚州市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召開,部署推進全市文物普查第二階段相關工作。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領導小組組長張長金,副市長、領導小組組長劉流出席會議。
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從2023年11月開始,到2026年6月結束。普查工作原則為“應查盡查、應保盡?!?,以縣域為基本單元,普查范圍涵蓋揚州境內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動文物,對已認定、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進行復查,同時調查、認定、登記新發(fā)現(xiàn)的不可移動文物。
會議指出,文物普查是重大國情國力調查,是國家文化安全的重要保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深入學習領悟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重要論述,自覺貫徹落實到包括文物普查在內的文物工作各方面和全過程,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形成合力。
張長金強調,實地調查是文物普查的中心環(huán)節(jié)和關鍵步驟,截至目前,全市各地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復核工作進度不一。在文物普查第二階段,各地各部門必須做到“資金保障要到位、序時進度要按時、普查質量要保障、推進工作要靠實”,確保今年年底完成60%以上實地調查任務。
聲明:本媒體部分圖片、文章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刪除:025-84707368,廣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