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廣泛征求和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推動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進程,提高立法質量,經研究決定,舉行《揚州市消防條例(征求意見稿)》立法聽證會,歡迎社會各界人士、有關單位代表報名參加?,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會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5年6月19日(星期四)下午2:30
地點:揚州市司法局(文昌中路460號)五樓會議室
二、聽證事項
圍繞《揚州市消防條例(征求意見稿)》的體系設置、內容條款等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及建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重點內容:
1.對第六條相關部門職責的意見建議;
2.對第十條確定為區(qū)域性火災隱患情形的意見建議;
3.對第十一條專業(yè)批發(fā)市場、物流倉儲、貨運站場等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意見建議;
4.對第十二條存在住宿與生產、倉儲、經營等一種或者幾種用途混合設置在同一連通空間的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意見建議;
5.對第十三條用于出租的廠房、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意見建議;
6.對第十四條鋰電池生產、儲存以及電化學儲能等新能源儲存、供能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意見建議;
7.對第十五條人員密集場確需動火作業(yè)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意見建議;
8.對第十六條對民宿、農家樂、密室逃脫、劇本殺、福利院、老年人照料設施、校外培訓機構、托育機構等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意見建議;
9.對第十七條電動自行車、汽車相關主體消防安全管理職責的意見建議;
10.對第十八條物業(yè)服務企業(yè)消防安全管理職責的意見建議;
11.對第三章?lián)P州古城消防安全管理特別規(guī)定的意見建議;
12.對第四十三條物業(yè)服務企業(yè)法律責任的意見建議;
13.對第四十四條設置消防控制室的單位聯(lián)網(wǎng)監(jiān)測法律責任的意見建議;
14.對其他內容的意見建議。
三、聽證會參加人
1.聽證陳述人
對聽證事項有明確意見建議的人員均可報名,經聽證會組織者依據(jù)代表不同觀點的各方都有適當名額的原則,在申請報名的人員中遴選,作為聽證陳述人,發(fā)表意見。根據(jù)報名情況,聽證會組織者也可邀請確定部分有代表性的聽證陳述人。聽證陳述人的人數(shù)一般不超過10人。
2.聽證旁聽人
聽證會設立旁聽席,歡迎各界人士、有關單位代表報名,作為聽證旁聽人參加旁聽。聽證旁聽人依據(jù)報名先后順序確定,人數(shù)一般不超過10人。聽證旁聽人對聽證事項可以提交書面意見。
四、報名方式
1.聽證陳述人、聽證旁聽人可在文后附件下載報名表。
2.聽證陳述人可持報名表和書面陳述材料至揚州市廣陵區(qū)文昌中路460號揚州市司法局213辦公室現(xiàn)場報名,也可通過電話、電子郵箱、信函等方式報名。聽證陳述人為個人的,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報名;陳述人為單位的,應當提供本單位證明,并確定1名代表參會。
3.聽證旁聽人可通過電話、電子郵箱、信函等方式報名。
報名截止時間:2025年6月16日。
五、報名電話及通訊地址
聯(lián)系人:鄭彩琴;聯(lián)系電話:80989832、13665282736,電子郵箱:yzssfjlfc@163.com。
郵寄地址:揚州市司法局立法處(揚州市廣陵區(qū)文昌中路460號),郵編:225000。
附件:
揚州市司法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