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社會救助效率和群眾滿意度,我市在洪澤區(qū)探索實施“社會救助集中接待”制度,即將每月10日設為集中接待日,集中受理困難群眾訴求申請。接待日當天,以鎮(zhèn)(街道)為單位,在鎮(zhèn)(街道)便民服務大廳或指定的村居便民中心,由各鎮(zhèn)(街道)黨政主要領導、民政分管領導、社會事業(yè)局有關負責人、社會救助工作人員同時參與接待,現(xiàn)場研判困難群眾訴求申請,施行一門受理、一表通辦、一站服務、一次辦結,對困難程度較輕且符合救助條件的“小額”申請,現(xiàn)場確定救助類別;對初步判斷基本符合條件的低保、特困、臨時救助等一般性困難申請,現(xiàn)場受理,15個工作日內(nèi)辦結,原則上做到“本月受理、次月受助”。同時,對困難群體比較集中、訴求反應比較強烈的村居,由區(qū)、鎮(zhèn)(街道)在該村居增設集中接待專場,現(xiàn)場入戶、現(xiàn)場會辦、現(xiàn)場處置,困難群眾的滿意度、幸福感不斷提高。
截至4月底,已累計集中接待社會救助政策咨詢?nèi)罕?252人次,辦理低保102戶、特困供養(yǎng)51戶,實施臨時救助865人次,累計發(fā)放各類救助金62.9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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