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長征
機動車報廢或正常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購買新車辦理注冊登記時,可以申請繼續(xù)使用原車號牌。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的,須符合以下條件:一、機動車所有人必須擁有車輛時間在3年以上;二、機動車所有人應(yīng)當(dāng)在原機動車報廢之日或重新購買車輛6個月內(nèi)提出申請;三、機動車報廢前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已處理完畢。
如機動車所有人在機動車報廢6個月內(nèi),未提出繼續(xù)使用原號牌號碼申請,車輛管理部門將收回該機動車號牌并重新啟用,用于群眾公開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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