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武娜 通訊員 張丹)本是索取合法的債務,但沒想到索債人王某、孫某將欠債人非法扣押、拘禁了5天,直至被派出所民警解救。近日,兩名犯罪嫌疑人被新浦區(qū)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刑罰。
2012年7月,楊某在新浦承包工程,王某曾幫其購買過工程材料。后來,楊某因工程虧損,便在2012年中秋節(jié)前后,將工程轉包給其他人,但還欠王某兩萬元。而此后,楊某便聯系不上了。于是,王某找到了朋友孫某,讓孫某幫忙找楊某追債,并承諾,要來錢之后,借給孫某1萬元。2013年3月的一天,孫某、王某以承接工程為由,將楊某騙至東海縣火車站,索要債務。楊某無力歸還欠款,提出要寬限幾天,他們便同意了,但之后的5天時間里,楊某走到哪里,王某等人就跟到哪里。5天后,楊某的家人向警方報警,稱楊某因經濟糾紛被人拘禁,最后在派出所民警的解救下,楊某才回到了家。
近日,新浦區(qū)人民法院判處孫某有期徒刑8個月,王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為此,法院工作人員建議市民,市民因借款產生債務糾紛,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不能私自通過非法手段解決,以免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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