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新聞網訊(記者 張立婷 見習記者 侯蘇雨)近日,宿遷市工商局宿城分局接到消費者投訴:“自己在宿城區(qū)雙莊鎮(zhèn)某車行購買的助殘車在市區(qū)上路時被交警部門扣了,而商家之前承諾是可以在市區(qū)上路的,懷疑是虛假宣傳。”昨日,市工商局宿城分局聯(lián)合市公安局宿城分局及轄區(qū)派出所對該車行進行實地檢查,發(fā)現所售助殘車實為觀光車,當場查處該車行剩余類似違規(guī)助殘車6臺。
記者在現場看到大量自制老年代步車標牌、助殘代步車標牌、助殘警示語數張。據市工商局宿城分局經檢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該行銷售的所謂“助殘車”、“老年代步車”等,實際產品名稱應為“場(廠)內專用機動車”。這些車輛雖然外形與機動車類似,但屬于特種設備,與機動車分屬兩個不同的產品,在生產制造標準、用途及安全監(jiān)管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別。這些車輛生產制造準入門檻低,技術標準要求遠低于機動車,只適合在場(廠)內等封閉區(qū)域運行,不具備上公共道路行駛的安全技術條件。但商家在銷售時,向消費者宣傳此類車輛可以和機動車一樣上路行駛,不用掛牌辦證,無需駕駛證,并以此為賣點,混淆“場(廠)內專用機動車”和電動汽車的概念,欺騙消費者購買。
記者從交警部門獲悉,市面上的老年代步車、助殘車絕大部分沒有牌照、沒有保險、沒有合法的登記手續(xù),此類車輛無法在車管部門登記上牌,更沒有辦法購買保險,這種車輛制動性能差、車篷鐵皮薄,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駕駛人很容易受到傷害,也很難得到正常的賠償。況且駕駛這種車輛的大多數是中老年人,視覺、聽覺都不如年輕人靈敏。“建議廣大市民為安全著想,盡量不要購買,如果購買請及時退貨。”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說。
據了解,工商部門將聯(lián)合交警等部門對觀光車銷售企業(yè)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對無證銷售和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車輛以及采用虛假宣傳手段欺騙消費者購買的企業(yè)、個人依法進行查處,責令停止銷售,并依法從嚴處罰;對合法的銷售企業(yè)加大管理力度,規(guī)范生產銷售行為,嚴禁通過虛假宣傳的方式誘騙群眾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