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至12月31日,浙江省全省開展“創(chuàng)文明交通、治秩序亂象”系列行動,重點整治“三亂兩駕一牌證”。根據(jù)統(tǒng)一部署,寧波公安交警在全面整治各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基礎(chǔ)上,確定了重點整治“三亂兩駕一牌證”和工程車違法、“三小車”違法等八類交通違法行為。
昨天,寧波市公安交警部門組織開展了全市“創(chuàng)文明交通、治秩序亂象”首次集中統(tǒng)一行動。記者跟隨交警參與了整治行動。 電瓶車駕駛員無視紅燈闖行 交警問為何闖燈,駕駛員竟說“習慣了” 在一些路口,你或許會見到這樣的畫面:大部分行人自覺站在路口等待綠燈,也有不少人趁交警和協(xié)勤員不注意,闖紅燈過馬路。
此次整治中,非機動車、行人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非機動車違法載人、占用機動車道行駛;行人不在人行道內(nèi)行走、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shè)施等違法行為都是重點整治內(nèi)容。 昨天下午2:30,在江廈橋東的十字路口,一輛電瓶車由南往北經(jīng)過路口時,車主完全“無視”交通信號燈,被交警及時攔下。 “我以為直行以后就是左轉(zhuǎn),也習慣了,所以沒看信號燈就走了。”被交警攔下的電瓶車駕駛員反而“一臉無辜”。 “從3月1日起,這樣亂過馬路的行為將被嚴厲處罰。”
鄞州交警大隊三中隊中隊長王益峰介紹,對行人及非機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違法載人,以及不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shè)施,交警一般先進行口頭警告,對于停止違法行為的,不會處罰。對于執(zhí)意要橫穿馬路或闖紅燈的行人或非機動車,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將處以罰款處罰。 半小時查處8輛車濫用遠光燈 站在車前看了一眼,車主連稱“受不了” 晚上7點,記者到達中山西路與環(huán)城西路交叉口。不一會兒,一輛私家車在海曙交警大隊現(xiàn)場執(zhí)勤交警的引導(dǎo)下停下來。
根據(jù)浙江省文明辦、省公安廳和交通之聲共同開展調(diào)查顯示,“我最討厭的十大交通違法行為”中,夜間亂用遠光燈這項交通違法行為最讓人討厭,排在了榜首。 “夜間行車迎面會車時,最怕的就是遇到對向車道的車輛開著遠光燈。這樣根本很難看清路況。”駕駛員潘先生說,遇到這樣的情況,他會通過切換遠近光燈提醒對方,但很多時候,對方駕駛員并不理會。 五分鐘后,又一輛濫用遠光燈的車輛被攔下。駕駛員是位男性,他配合地出示了駕駛證與行駛證:“我剛從小區(qū)開出來。
小區(qū)里比較暗,我就打開了遠光燈,后來就忘記關(guān)了。” 說著說著,男司機自己走到車前,看了看車輛的遠光燈,結(jié)果被晃了眼,連稱:“哎喲,太亮了,都要看不見了。” 男司機告訴記者,自己住在慈溪鄉(xiāng)下,“鄉(xiāng)下晚上沒有城區(qū)里亮,工程車也多,很多司機都使用遠光燈,都快成一種習慣了。不過,以后我一定要改改這習慣,在市區(qū)不用遠光燈了。”
近半小時,交警就查到了8輛濫用遠光燈的車輛。 除了濫用遠光燈,還有“獨眼龍”車輛上路的。“要不是你把我攔下了,我都不知道車燈壞了。”一位被攔下的女司機對交警說。 與濫用遠光燈一樣,這些車主也將因不按規(guī)定使用燈光被處以扣1分,罰款50元的處罰。 延伸閱讀 請遵守交通規(guī)則,也請珍惜錢包 1、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記2分,罰款50至200元。
2、機動車闖紅燈,記6分,罰款150元;非機動車和行人闖紅燈,罰款5至50元。
3、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記2分,罰款200元。
4、機動車斑馬線前不禮讓行人,記3分,罰款100至200元。
5、酒駕,記12分,罰款1000至2000元,扣證6個月;醉駕,刑拘,吊銷駕駛證;毒駕,處200元罰款,注銷駕駛證。 6、占用高速公路應(yīng)急車道行駛,記6分,罰款20至200元。 7、行人亂穿馬路,罰款5至50元。
8、小型車輛超速超過(含)10%、未達20%的,記3分,罰款200元;超速超過20%(含)、未達50%的,記6分,罰款200元;超速50%(含)以上的,記12分,罰款500至2000元,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9、轉(zhuǎn)彎、靠邊不打轉(zhuǎn)向燈,記1分,罰款50元。
10、不系安全帶,記2分,罰款50至200元。 截至昨晚9時整,寧波全市共查處交通違法19679起(現(xiàn)場7543起、非現(xiàn)場12136起)。其中,“亂行車”違法5143起,“亂停車”違法6796起,“亂過路”違法2835起,“酒駕”(含“毒駕”)6起,“涉牌涉證”違法112起,“三小車”違法215起,開車打電話348起,工程車交通違法73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