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個漂亮妻子成家立業(yè)乃人生大喜事,但是在臺州溫嶺務(wù)工的江西"老表"張某"娶"個老婆竟然被判刑。
因為他的"老婆"是買的,而且買的還是個"歪果仁"。
花了7萬多買了個越南老婆
31歲的江西"老表"張某,在溫嶺務(wù)工,眼看著年歲漸長,卻一直討不到老婆。不僅他心里急得慌,親戚朋友們也幫忙留意著。
4月初,叔叔老張正好結(jié)識了生意伙伴徐某,徐某的老婆是云南人,自稱認得很多云南婦女,是專門介紹相親的。老張就把這個好消息告訴了侄子張某。張某很高興,便拜托叔叔幫他張羅。
通過叔叔牽線,張某與媒人徐某互加了微信。聊天中,徐某給張某看了三個越南婦女的照片,并告訴他每個婦女的價碼。
張某心里清楚,花錢買媳婦是拐賣,于是,他想先打個"擦邊球",和叔叔直奔越南去"相親"試試。4月18日,叔侄兩人從廣東東興口岸出境,在越南呆了四天,卻連一個相親對象的面都沒見著?;貒?,張某下了決心,聯(lián)系徐某想買原先相中的越南婦女。
4月23日,張某叔侄以7.4萬元的價格,在云南廣南縣從人販子手中買了一個18歲的越南姑娘英英(化名),之后,張某帶著英英回了江西老家見父母。5月2日,張某把英英帶到了溫嶺打工,兩人一起住在大溪鎮(zhèn)山市村的一間出租房里。
誰知"好夢不長",7天后,民警來到張某居住的出租房登記檢查流動人口時,發(fā)現(xiàn)了英英。到案后,張某如實供述涉案事實。
英英介紹,她是在和侄女以及侄女的兩個朋友出游時,被所謂的"朋友"拐騙到中國境內(nèi)賣給人販子,數(shù)次轉(zhuǎn)手后才被賣到張某手里。目前,英英已被遣返回國了。
8月21日上午,溫嶺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此案。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張某與人結(jié)伙,收買被拐賣的婦女,應(yīng)當以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最終,法院判處張某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
法官說案:
2015年11月1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規(guī)定,收買被拐婦女、兒童的行為一律追究刑事責任,不能免除處罰。這也是刑罰在嚴厲懲處拐賣婦女兒童的同時,首次推行"買方入刑"。張某的案子,也成為"買方入刑"以來臺州首例收買被拐賣婦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