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16日電 國務院臺辦發(fā)言人朱鳳蓮8月16日答記者問時表示,臺方應嚴懲“2·14”惡性撞船事件責任人。
記者問:金門地檢署16日公布“2·14”撞船事件調(diào)查結論。國臺辦對此有何評論?
朱鳳蓮稱,我們注意到臺有關部門公布了“2·14”惡性撞船事件調(diào)查結論。所謂“調(diào)查結論”罔顧事實,刻意推卸責任,我們對此不能接受。臺有關方面應如實公布事實真相,嚴厲懲處責任人,確保今后不再發(fā)生類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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