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星報消息 在巢湖禁漁期內,合肥一男子竟非法電魚1.6公斤。今天,市場星報、安徽財經網記者獲悉,合肥市包河區(qū)法院明天將開庭審理這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
魏某,男,34歲,今年4月7日17時30分左右,他在巢湖禁漁期內,到肥東縣長臨河鎮(zhèn)毛巾廠巢湖水域,使用電瓶、電流逆變器、手桿撈網等國家禁止的電魚工具進行捕魚,共捕得鯉魚、鯽魚等水產品合計1.6公斤。據了解,魏某在捕魚時被巢湖管理局漁政管理總站的工作人員當場查獲。
檢察機關認為,魏某違反保護水資源法規(guī),在禁漁期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觸犯了相關法律法規(guī),應當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依法對其提起公訴。據了解,明天,包河區(qū)法院將開庭審理這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被告人魏某將出庭受審。
(記者 馬冰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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