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繁簡之爭,你寫漢字還是漢字?
最近,針對一位政協(xié)委員提交的《關于在全國中小學進行繁體字識讀教育的提案》,教育部在官網(wǎng)公開做出答復。事件一經(jīng)報道,迅速在網(wǎng)上引發(fā)熱議。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這件事。
從法律的角度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明確規(guī)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以普通話和規(guī)范漢字為基本的教育教學用語用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因此,學校在教學中使用規(guī)范的簡化漢字符合法律規(guī)定。也要看到,在中小學閱讀經(jīng)典和書法教育等場合,難免會涉及與繁體字相關的內容。但在教學中,孰輕孰重,誰主誰次,其實已經(jīng)一目了然。
之所以這一提案再次引發(fā)關注,其背后是由來已久的漢字“繁簡之爭”。在上世紀初轟轟烈烈的新文化運動中,使用怎樣的語言文字已經(jīng)成為一個重要議題。在新舊交替之際,提倡民主科學的文化旗手順應時勢,一致把矛頭對準繁體字和文言文,于是錢玄同在《新青年》上倡導使用簡化字,不少人一度甚至倡議用拼音文字代替方塊漢字。新中國成立后,為了盡快提高識字率、降低文盲率,政府組織專家出臺一系列漢字簡化方案。期間雖有爭議和反復,但1986年最終確定的《簡化漢字總表》,提供了簡化漢字的規(guī)范定本,成為十多億中國人的通用文字,發(fā)揮著普及文化的強大效能。
提案中關于簡化字“因簡害義”“有損漢字的藝術美和規(guī)律性”的批評,代表了近年來呼吁復興繁體字的聲音。除了保持書法美觀性、便于與港澳臺及海外華人交流外,認為簡化字削弱了漢字的表意性、違反了“六書造字”的原則、不利于傳承傳統(tǒng)文化,是繁體字支持者的主要觀點。他們舉出“親不見,愛無心,體無骨,龜無腳”的例子,認為簡化字無法準確傳達先人的造字意圖。但要看到的是,即便個別簡化漢字在簡化方法可以商榷,但漢字簡化本身確實是大勢所趨。
一部漢字的演變史,就是形式上更清晰、更簡潔的歷史。從先民為了記事而在瓶瓶罐罐上刻畫出半抽象符號,到龜甲獸骨上的甲骨文、青銅鐘鼎上的銘文,再到秦始皇統(tǒng)一中國推行小篆,再到漢隸與標準楷書,漢字的書寫和結構一路向簡易、清晰、平實演化。從秦漢定鼎、隋唐盛世到明清一統(tǒng),中華民族的文脈和道統(tǒng)并未因為書寫系統(tǒng)的演化而中斷,反而憑著“書同文”的實用和便利,在偌大的疆域里吐納百家之言,進而一脈相承,蔚為大觀。
事實上,現(xiàn)在的很多簡化字,也是其來有自。大量簡化字,源于在古代通行已久的一些簡體字(包括異體字、俗體字等),并參考了草書和行書的寫法,古代早就在使用。“繁簡之爭”的核心,其實還是文化觀念之爭,反映的是漢字易認與易寫之間的張力,關系到文字的審美和實用功能之爭。正如有學者所說:文字不等于文化。的確,所謂繁體字里的象形、指事含義,只是傳統(tǒng)文化中的很少一部分。認識繁體字的人不經(jīng)過專門的文化學習,同樣讀不懂古典詩文,學不到傳統(tǒng)文化的精髓。要看到,文字是承載意義的一套符號系統(tǒng),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和現(xiàn)代文明的輝煌成果,無論用簡化字還是繁體字記述,都不影響其本身的意義和價值。盡管部分繁體字相比簡化字確實是“去古未遠”,但從便利書寫和高效傳播的角度看,簡化字才是適宜的選擇。
在教育部的回應中,有一段文字尤其值得注意。據(jù)“中國語言文字使用情況調查”對全國閱讀繁體字書報困難程度調查的數(shù)據(jù)顯示,閱讀繁體字書報“困難很多”的人數(shù)占41.31%,且多集中在西部省份?,F(xiàn)狀也在提醒我們,語文教育,尤其在義務教育階段,應以培養(yǎng)學生識文斷字、閱讀寫作和理解交際等基礎能力為主要目的。至于識讀繁體字的“高階修養(yǎng)”,不妨留給有需求、有愛好的學生課外修習。
有無文字體系,是判斷一個文明成熟與否的標志。傳說倉頡造字時,“天雨粟,鬼夜哭”,先民用文字來對抗不確定性、傳承文化與文明的努力,可見一斑。事實上,在任何歷史階段,文字都是全社會的黏合劑。學習漢字,不是學習千年的標本,而是體悟活了千年的生命。從這個意義上說,簡化字,正是現(xiàn)階段文字生命存在的重要形式。
這正是:學習傳統(tǒng)文化,簡繁別再吵架。語文基礎教育,簡體理應當家。
(文|康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