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1月,合肥全市PM10濃度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8%,低于年度控制目標2.4%;PM2.5濃度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2%;自測空氣質量優(yōu)良天數(shù)247天,優(yōu)良率74%。
這主要得益于2016年合肥市圍繞黃標車禁行、控制渣土遺撒、秸稈禁燒、工業(yè)廢氣減排、小鍋爐淘汰與整治、禁止露天焚燒、治理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城市揚塵和綠化裸露土地等九個方面,出重拳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合肥市財政對新能源乘用車按照國家補貼1∶1配套,對充電站設備予以20%補貼,在市內(nèi)累計推廣新能源車1.58萬輛,全市新能源汽車充電樁車樁比達到1∶1。
合肥市出臺《合肥市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管理辦法》,率先推行全域、全年、全面禁燒;加強城市揚塵治理,建立揚塵治理“黑名單”;下發(fā)《合肥市城市建成區(qū)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劃定煙花爆竹限放區(qū)域。今年查處違規(guī)燃放行為343起,制止違規(guī)燃放行為600余起。目前建成區(qū)尚有煙花爆竹銷售零售店593家(常年店202家、臨時店391家),年內(nèi)將取消所有常年店,進一步壓縮臨時店。晨報記者 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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