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南京首推人才購房新政:全市在售房源,人才選購最優(yōu)先
全市可售商品房均對人才優(yōu)先供應,購房按人才優(yōu)先、其他購房人遞進的順序選房,人才商品房實現各類人才全覆蓋……
11月7日上午,南京市委市政府召開新聞發(fā)布會。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發(fā)布會獲悉,當天,《2020年南京市人才購買商品住房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出臺,并將于2020年1月1日施行。這是南京在全國率先為人才購房出臺文件,開辟優(yōu)先通道。
《辦法》中商品住房供應對象共有七類:
一是在南京市工作,相當于《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中的A—E類人才。
二是 在南京工作,取得博士學位的人才。
三是 在南京登記注冊的規(guī)上企業(yè)、高新技術企業(yè)、已備案新型研發(fā)機構工作,取得碩士學位的人才。
四是在南京登記注冊的規(guī)上企業(yè)、高新技術企業(yè)、已備案新型研發(fā)機構工作,取得高級技師及以上職業(yè)資格的高技能人才。
五是在南京登記注冊的企業(yè)工作,年納稅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yè)高級管理人才和技術骨干。
六是在南京工作,通過南京市高層次人才舉薦委員會認定,并經市委市政府批準的舉薦人才。
這六類人才須同時具備與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在南京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七是經南京市政府批準的其他人才。
此次人才商品房實現了各類人才全覆蓋,學歷型、技能型、管理型、經驗型人才均在列,海內外人才全部囊括,重點企業(yè)、教育、醫(yī)療領域人才全涉及。另外,機關事業(yè)單位人才首次納入政策范圍。
“企業(yè)分布范圍廣,要讓人才住房更加便捷,光靠政府建不夠,所有對市場供應的開發(fā)商建設樓盤,都可以是人才安居住房選擇的商品房。”針對《辦法》的相關內容,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局長郭宏定如是解釋。
根據《辦法》的規(guī)定,南京全市可售商品房均可作為供應房源,采取整體籌集和按比例籌集相結合的方式,實現全市商品房全覆蓋。對人才關注度較高的商品房項目,可采取整體籌集、集中供應的方式。其他商品房項目按比例籌集,最高可達該批次項目申請上市銷售量的30%。
不管是不是需要搖號的樓盤,均實行人才購房最優(yōu)先,按人才優(yōu)先、其他購房人遞進的順序組織選房。
需要搖號的項目,根據該批次申請上市銷售量的20%-30%,確定人才入圍名單。未入圍的人才不納入本批次人才選房,該部分人才可報名參加其他購房人搖號或輪候下一期開盤房源,也可在《人才購房證明》有效期內選擇其他商品住房。
在具體操作上,人才憑《人才購房證明》到項目現場報名登記,相關開發(fā)企業(yè)按照搖號或者抽簽的方式確定人才選房順序,確定人才入圍名單。入圍的人才選房時享受優(yōu)先權,打個比方某樓盤銷售100套房源,有30名人才申請該樓盤,那么就由這30名人才優(yōu)先選購,其余70套房源由其他購房人再依次選購。
值得一提的是,《辦法》還規(guī)定,每名人才家庭只能享受一次購房服務,且僅限購買1套住房,所購住房5內不得轉讓。
另據澎湃新聞從發(fā)布會獲悉,2020年1月1日起,在“我的南京”APP或“南京房產微政務”微信公眾號在線申請。(澎湃新聞記者 邱海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