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機關“附近的人”就一定是“領導干部”嗎?
鼓樓警方破獲一起冒充省級機關干部詐騙案
南報網(wǎng)訊 (記者 朱靜 通訊員 鼓公宣 施俊杰)今日,鼓樓警方對外發(fā)布,警方破獲一起冒充省級機關干部實施詐騙案。嫌疑人李某通過微信“附近的人”功能,添加省級機關周邊女性網(wǎng)友,自稱在省級機關擔任領導職務騙取受害人信任,后以幫忙對方調(diào)動工作需要宴請等為由,先后騙取多名受害人十余萬元。
寧海路附近結(jié)識“省級機關領導”
2016年12月,家住鼓樓區(qū)寧海路的唐女士收到一條添加微信好友的申請消息,消息顯示對方微信名為“暖冬”,系通過附近的人功能搜索到唐女士。加為微信好友后的幾天,對方多次主動通過微信聯(lián)系唐女士,并與唐女士進行聊天。聊天過程中,嫌疑人自稱杜某,自小住在部隊大院里,系省級機關工作人員,前幾年被單位派往西藏擔任援藏干部,目前剛剛回到江蘇被安排在省紀委工作。面對嫌疑人編造出的省級機關工作人員光環(huán),半信半疑的唐女士在交談中慢慢的也放松了警惕。在得知唐女士目前在打臨時工,收入待遇不高的情況后,嫌疑人主動關心起唐女士,詢問唐女士是否想找到一個好一點的工作,并且稱自己在省級機關工作有一些門路能夠幫助唐女士解決工作問題。突如其來的“好事”讓唐女士不知所措,逐步陷入了嫌疑人挖好的陷阱中。
在接下來的相處過程中,唐女士慢慢放松了警惕,當被問及以前的工作經(jīng)歷時,唐女士告訴對方自己之前在江蘇某煙酒專賣店干過銷售員。對方當即告訴唐女士自己認識煙草專賣局的“張?zhí)庨L”,可以幫助把唐女士安排至煙草局工作,唐女士一開始還有所遲疑。為了徹底打消唐女士的懷疑,讓唐女士相信自己有能力幫助唐女士,嫌疑人通過微信將一張拍有省政府門牌的照片發(fā)送給唐女士,并謊稱自己現(xiàn)在省政府內(nèi)上班。甚至還仿制了一個印有省紀委字樣的檔案袋騙稱內(nèi)部裝有被“雙規(guī)”的領導名單。自此,唐女士確信對方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嫌疑人的謊言沒有絲毫懷疑,并決定與對方見面聯(lián)系。
2016年12月底,兩人的第一次見面是在某五星級飯店的自助餐廳。吃飯聊天過程中,嫌疑人再次向唐女士介紹了自己的干部家庭出身和工作經(jīng)歷,以及和所謂煙草局“張?zhí)庨L”的交往情況。飯后即將分手之際,嫌疑人終于和唐女士說起了“正事”,稱找工作需要花錢打點,讓唐女士先給自己5000塊錢用于宴請“張?zhí)庨L”,唐女士當即答應了對方,并在嫌疑人陪同下前往某銀行取了5000元現(xiàn)金交給嫌疑人。隔了幾天,唐女士主動聯(lián)系對方詢問事情進展,嫌疑人稱還需要請其他領導吃飯,就這樣,嫌疑人再次從唐女士處索取了8000塊錢。直到案發(fā)前,嫌疑人屢次以需要宴請領導吃飯為名向唐女士索要錢款,累計4萬余元。
今天1月份,工作遲遲沒有動靜的唐女士著急地撥打?qū)Ψ降碾娫?,才發(fā)現(xiàn)對方已經(jīng)把自己的手機號碼和微信都拉黑了,這才意識到自己遇到了騙子,隨即向?qū)幒B放沙鏊鶊缶?/p>
偵查發(fā)現(xiàn)多名受害人,涉案金額達10萬余元
偵查發(fā)現(xiàn),犯罪嫌疑人通過微信“附近的人”功能,添加省級機關周邊女性網(wǎng)友,自稱在省級機關擔任領導職務騙取受害人信任,后以幫忙對方調(diào)動工作需要宴請等理由,先后騙取陸某、唐某等多名受害人人民幣十余萬元。經(jīng)過偵查,警方成功明確犯罪嫌疑人朱某身份并一舉將其抓獲。3月初,犯罪嫌疑人朱某(男,39歲,江蘇如皋人)已被刑事拘留,相關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jù)警方介紹,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詐騙類的案件中,冒充者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身份或職務,招搖炫耀,利用對方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信任,實施騙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冒充者的目的一般為了謀取非法利益,不單指物質(zhì)利益,也包括各種非物質(zhì)利益,例如騙取某種政治遇或者榮譽待遇,或玩弄感情等,其所侵害的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顒印?rdquo;
據(jù)《刑法》第279條規(guī)定:“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