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2日下午,市民王某到花神湖游泳,看到其他人都是將衣服放在岸邊,王某于是也將衣物放在南岸的湖邊。不料游了半個小時之后,上岸發(fā)現(xiàn),短褲里的手機已經(jīng)不翼而飛了。“丟的是我剛買了不久的新手機,價值2000多元,”王某無奈的說。
民警現(xiàn)場查看,發(fā)現(xiàn)在此處游泳的市民較多,衣服都是隨意放在草坪上,湖邊設有“水情復雜,禁止游泳”指示牌,但形同虛設。
民警提醒市民,由于湖水水流環(huán)境復雜,存在危險性,首先不建議市民到湖中游泳。其次在游泳時,切記要隨身帶好貴重物品,或由熟人幫忙看管,萬不可掉以輕心,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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