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wǎng)5月7日訊(記者 米格)給車買保險,買的就是避免破財。偏偏蘇州有一男子違背保險合同條款,車禍后逃逸,結果保險白買了,自掏腰包賠償20多萬元。記者今日從蘇州相城法院獲悉,該男子被保險公司追償理賠款122000元,法院支持了保險公司的訴求。
2011年冬天,李某駕車在一偏僻地域與丁某相撞,丁某駕駛的是摩托車,當場昏迷。李某車輛入水。
事故發(fā)生后,李某報警,也報了120急救。但是久等不來,李某渾身濕透,抗不住寒冷,就先行離開了現(xiàn)場,留下聞訊趕來的姐夫善后。
雖然李某姐夫將丁某送往了醫(yī)院。但是李某離開后再沒有返回現(xiàn)場,也沒有去過醫(yī)院,交警無法確定李某的身份,以及李某當時的身心狀態(tài)。警方認定李某肇事逃逸,對事故負全責。
之后,李某為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nèi)墊付了122000元給丁某,李某也直接向丁某賠償100000余元。保險公司履行完法定義務后,以李某肇事逃逸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李某返還保險公司122000元墊付款。法院支持了保險公司的訴求。
據(jù)法官介紹,雖然法律規(guī)定了肇事者逃逸后,保險公司仍應作為理賠,但同時也規(guī)定了保險公司事后有權向肇事者追償,終局賠償責任仍應由肇事者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