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州市區(qū)一家培訓機構,前來報名的家長不少。
近日,江蘇省教育廳網(wǎng)站正式公布了《江蘇省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方案》,泰州五部門下發(fā)《關于聯(lián)合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將在全市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專項治理行動。本次治理行動,從即日起開始,到2019年5月底結(jié)束。
整治對象
涉及所有面向中小學生舉辦的校外培訓機構,以及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學行為。
整治范圍
一、對于出現(xiàn)“無證無照”、“無證有照”、違規(guī)舉辦考試(競賽)、“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問題的校外培訓機構責令其整改,嚴重的責令其停止辦學并妥善處置。
二、對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
三、中小學在職在崗教師到校外培訓機構授課、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將學生信息透露給校外培訓機構等行為,一經(jīng)查實,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舉報電話:
教育局:
86999800,86999844
人社局:
86606513
民政局:
86897175,86897178
工商局:
86606998
物價局:
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