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2月2日訊(記者童金德通訊員李迎春)足療店女服務員明知自己身患梅毒,且尚未治愈,仍未采取任何防護措施就多次向他人賣淫。近日,灌南法院依法以傳播性病罪,判處阿香(化名)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2000元。
2013年5月,因連日來身體狀況欠佳,阿香與丈夫阿海(化名)到醫(yī)院檢查,經過抽血化驗,兩人均被確診為患有性病“梅毒”。得知檢查結果,阿香很是驚訝,長期以來自己潔身自好,怎會莫名其妙地染上梅毒呢,肯定是丈夫背著自己在外邊拈花惹草傳染給自己的。
經過多番追問,阿海終于承認是自己在外嫖娼時染上性病,之后傳染給了阿香。阿香無法原諒丈夫的背叛,更難以忍受丈夫將梅毒傳染給自己的事實,多次吵罵后,兩人在民政部門辦理了離婚手續(xù)。
離異后的阿香既要照看5歲的女兒,又要定期治療疾病,生活愈加貧困。去年8月,經朋友介紹,阿香到縣城一家足療店做服務員。由于工作性質特殊,時常有顧客提出特殊要求,開始時阿香抵觸心理較強,但時間長了,她也漸漸放棄了抵觸心理。此后,阿香先后向十幾人提供性交易,每次獲資幾十元不等。
去年9月25日,阿香向兩名男子提供性交易時,被公安機關查獲。在民警詢問下,阿香主動供認了其身患梅毒且尚未治愈即從事賣淫活動的事實。
灌南法院經審理認為,阿香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梅毒而進行賣淫,其行為已構成傳播性病罪。鑒于其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庭審中又能自愿認罪,可以從輕處罰。據此,灌南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