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一公司老總吳華無意間發(fā)現有人在網上發(fā)帖舉報自己違法違規(guī),吳華認為這是污蔑,并且認定帖子一定是他的競爭對手李強發(fā)的。吳華將李強起訴到法院,12月24日,清河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這已經是第二次開庭了。李強賭咒發(fā)誓,自己絕對沒有干過這事,為表清白,李強欲懸賞5萬元緝拿“真兇”。
圖為網貼截圖打印稿
吳華是淮安某公司老總,公司經營多年,一直奉公守法,口碑也不錯。
今年5月,吳華上網時無意間發(fā)現,有人在網上發(fā)帖舉報自己違法違規(guī)。在帖子中,對方稱“寫這封信是迫于無奈,因為受到來自各方面的壓力和威脅。”帖子中詳細講述了發(fā)帖人與吳華合作期間,吳華如何違規(guī),如何為自己謀私利,并且受賄,最后還稱“吳華聲稱要至我于死地,又找來社會上的人恐嚇我。”洋洋灑灑寫了1000多字,歷數吳華“罪證”,并在最后還寫上“如果我有不測,系吳華所為。”
吳華起初并不以為意,沒想到幾天以后,相同的帖子又出現在了另外幾個網站中,最后,公司里都議論紛紛,甚至都影響到了公司的幾筆生意。
事到如今,吳華不能坐視不理了,他根據內容推斷,認為帖子應該是前陣子和自己鬧過矛盾的競爭對手李強所為,于是他一紙訴狀,將李強告上了法院。
吳華在訴狀中稱,李強編造、虛構事實,侵害了他的人格和名譽權,他要求李強公開道歉并賠償損失。李強很是氣憤,他表示,網上這些帖子根本不是他發(fā)的,他莫名其妙就成了被告。
庭審中,吳華雖然稱這一切都是李強所為,但是并沒有實質性的證據,網站上發(fā)帖的帳號都是匿名,根本查不出是誰。第一次開庭后,法院希望雙方能提交相關證據。
第二次庭審時,吳華依然沒有證據,就連網站上發(fā)帖的截圖都沒有。反倒是李強找到了大量該帖發(fā)出的圖片,作為證據提交給了法院。
李強表示,帖子絕對不是自己發(fā)的,自己莫名被扣上這頂帽子非常冤枉。因此,他在帖子后面以實名回帖,懸賞破案線索,對于提供破案有效信息人員給予5萬元獎勵。
吳華認為,帖子就是李強發(fā)的,但沒有證據。李強覺得冤枉,還幫忙懸賞緝兇,但也找不到證據。
李強認為,網上的帖子,內容純屬造謠中傷,他懷疑是有人想借他和吳華前陣子產生矛盾的事實挑撥,離間雙方公司已經建立的合作關系,達到其它不可告人的目的。李強自己也已經報了案,希望警方早日抓到真兇,還自己清白。 (文中人物為化名) 晚報記者 王磊 通訊員 鄒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