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馬紅作為北京第一批受到國家獎勵的獨生子女父母,領到了一個珍貴的紅色小本子,上面寫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此可以每月領到5元錢,相當于工資的十分之一,給家庭生活帶來了不小的改善,同時得到的還有單位的表揚和內(nèi)心的自豪。
30多年后的今天,無數(shù)的獨生子女父母依舊會領到這個小紅本,心里卻再難涌起自豪感,父母各拿到的5元在大家看來已經(jīng)完全失去了獎勵的意義。一項30年不變的國策在人們心中漸漸改變了味道,失去了應有的分量。
本周網(wǎng)絡論壇上一個有關獨生子女費30年不變的吐槽帖子引發(fā)網(wǎng)民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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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延續(xù)性受質(zhì)疑
“每月多領”改為“一刀切”
按照最初制定的政策,獨生子女父母在退休的時候還享有國家的一筆獎勵,就是每月多領退休金的5%,但是這個獎勵在2003年已經(jīng)被一次性獎勵1000元所代替,“改變這個獎勵措施是因為很多企業(yè)在退休金的計算上五花八門,實際的和名義的數(shù)額不符,測算起來比較困難。”政協(xié)委員張東升解釋。
但是這種改變讓馬紅這樣的退休獨生子女父母“吃了大虧”,她告訴記者:“我的退休金是2000元,如果每月多拿5%,就是100元,一年就是1200元,而且還可以隨著退休金提高而遞增。”目前,全國其他省市基本也是采取了退休一次性獎勵,但是北京的獎勵數(shù)額偏低。
獎勵縮水引出養(yǎng)老憂慮
“上世紀80年代初5元獎勵占工資的10%左右,而今年北京的社會平均工資是4672元,30年提高了100倍,這個獎勵政策沒有跟上時代的步伐,明顯縮水太多。”張東升委員向記者表示。
對馬紅這樣的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來說,當年的自豪已經(jīng)變成了如今的焦慮,“我們老人最怕的就是生病,雖然社保能解決一部分,但是大病負擔仍然很重,而且照顧起來很費力,國家的鼓勵政策能否顧及我們這些家庭的難處?”
“他們提出這樣的要求是完全合理的,因為他們?yōu)橹袊行У乜刂迫丝诨鶖?shù)作出了犧牲和貢獻,理應得到回報。”張東升認為。
應得多少獎勵
委員建議提高獎勵比例
張東升委員為此向北京市政協(xié)提交了提案,“當年獎勵的標準是平均工資的10%,這個獎勵的比例是合適的,應該延續(xù),應該調(diào)整到目前北京最低工資的10%。”同時他還提出,增加幫助獨生子女贍養(yǎng)父母、設立獨生子女醫(yī)療基金等內(nèi)容。“對于獨生子女家庭應該在報銷額度上給予補貼,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
在采訪中,不少市民都建議最好按照工資或者退休金的一定比例來計算,這樣可以隨著工資水平的上漲而調(diào)整。針對一些企業(yè)拒不執(zhí)行的現(xiàn)狀,市民建議“直接由戶籍所在地的計生部門發(fā)放獨生子女費,按月匯入個人的銀行賬戶就可以了”。
其他省市提高獎勵額度
獨生子女家庭應得到多少獎勵才合理呢?目前并沒有定論,近幾年我國其他省市也在紛紛調(diào)整獎勵額度。
南京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后一次性獎勵3600元;
深圳家庭母親年齡達到55歲,父親年齡達到60歲的,獨生子女獎勵標準擬提高到每人每月180元;
石家莊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最低可獲獎勵3000元;
湖南規(guī)定城鎮(zhèn)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每人獎勵5000元;
山西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的獎勵費提高到50元;
上海去年調(diào)整到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獎勵30元,年老時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標準提高到每人5000元。
1979年的5元錢
生活改善“經(jīng)常有肉吃”
今年69歲的馬紅還記得當初拿到小紅本的“情形”,“那是1979年,兒子已經(jīng)8歲了,我們是自覺不想生第二胎的,第一批國家獎勵獨生子女父母就有我們,單位進行了表揚,發(fā)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每月可以領到5元錢的獎勵。”
5元錢在當時意味著什么呢?“我們那時候一個月的工資是40多元錢,5元錢可以給家庭生活帶來不小的改善。”馬紅回憶當年的物價:“一斤羊肉7毛,一斤牛肉7毛8,一斤帶魚3毛8,5塊錢可以讓孩子經(jīng)常有肉吃,這個就讓鄰居的小孩羨慕得不得了。”除了物質(zhì)的改善,還有心里的自豪,“那時候計劃生育的國策剛提出來,社會上和單位里都在宣傳,自己也經(jīng)常被點名表揚,覺得是在為國家作貢獻。”
政協(xié)委員張東升也是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他告訴記者,“獨生子女家庭比多子女家庭肯定要承擔更大的風險,例如父母養(yǎng)老、老年失獨,而獨生子女將來也要單打獨斗,擔負起整個家庭的重任,贍養(yǎng)老人,撫育孩子,所以這些家庭是為社會作出了犧牲的,在控制人口數(shù)量急劇增長的緊張之際充當了‘剎車器’,作出了功不可沒的貢獻,理應受到獎勵。”
“當時的獎勵標準是按照工資的10%來確定的,這個獎勵標準不算低,當時5元錢是一個大學生半個月的生活費,這筆錢很多獨生子女家庭用來買肉、訂奶,改善家庭生活,當時大家對這個獎勵還是比較滿意的。”
30多年后的5元錢
“塞牙縫都不夠”
計劃生育的國策執(zhí)行了30多年,配套的獨生子女獎勵政策也基本一成不變地執(zhí)行了30多年,唯一的變化是1991年從每個家庭獎勵5元提高到5到10元(父母雙方各領5元),如今,這筆錢對獨生子女家庭意味著什么呢?
記者隨機采訪了多位北京市民,是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回答包括:“不太清楚,可能領過吧,單位好像直接打工資里。”“根本不知道有這個獎勵。”“知道有這個錢,但是我在外企上班,老板不發(fā),沒處去領。”……正像張東升委員所說的,這個獎勵在目前的消費水平下,已經(jīng)完全失去了效果,“10元錢都付不起出租車的起步費,真是塞牙縫都不夠,還談什么獎勵呢,直接導致的是人們對這項國策的不關心、不重視。”
記者還了解到,這項獎勵政策隨著社會環(huán)境的變化,有時已經(jīng)難以執(zhí)行。市民張女士告訴記者,她的小孩已經(jīng)一歲半,至今沒能拿到這個錢,“孩子一出生就到街道的計生部門辦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問他們?nèi)ツ睦镱I錢,答復是‘有工作單位的由單位發(fā),沒有工作單位或者個人存檔的由社區(qū)居委會在每年3月、9月進行統(tǒng)計后發(fā)’。我們是一家私企,領導說不知道有這么一筆錢,我不可能為了5塊錢和領導爭執(zhí),只好不要了。”
一名計生辦的工作人員表示:“在外企或私企上班的人一般都領不到這筆錢,因為公司不發(fā),你也沒辦法,誰也不會為了每月5塊錢跟公司鬧翻而丟了工作。所以,獨生子女費一般都是政府、國企、事業(yè)單位和學校的工作人員才能夠領到。”
很明顯,這些規(guī)定很多還含有計劃經(jīng)濟時代的印記,而如今,很多私企和外企在沒有監(jiān)管的情況下,基本無視這一規(guī)定。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