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新聞網訊(記者 彭飛)聽聞心儀的女子與別人同居,男子糾結數人找到女子的男友尋事。雙方混戰(zhàn)中,兩名幫忙的朋友被刺成重傷。昨日,沭陽縣人民法院以聚眾斗毆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浦某有期徒刑2年。
劉某是沭陽縣城區(qū)人,自中學時代起,他便暗戀同學朱某。去年8月31日,劉某在沭陽縣青少年廣場溜冰時偶遇高中同學陳某,陳某無意中透露,朱某已有男友,且兩人已同居。聽聞這個消息,劉某非常憤怒,決定報復朱某的男友浦某。去年9月1日晚上,劉某約了6名好友,攜帶鋼管和橡膠棍,來到浦某工作的沭陽縣南湖公園。
發(fā)現(xiàn)劉某等人到來,浦某暗中藏了把水果刀在身上。情敵見面分外眼紅,廝打過程中,浦某掏出水果刀亂戳,導致劉某好友王某的頭部和董某的背部嚴重受傷。經鑒定,王某開放性顱腦損傷構成重傷二級,董某背部損傷構成重傷二級。
法院審理認為,劉某糾結好友攜帶器械尋仇打斗,構成聚眾斗毆罪;而浦某用水果刀將兩人刺成重傷,構成故意傷害罪,遂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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