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11月25日訊 “我已經把東西還給事主了,干嗎還抓我?”日前,當盜竊嫌疑人高某被民警抓獲時,不住地“喊冤”。
黃女士在奉化體育場路附近開了一家理發(fā)店,今年2月23日下午,她發(fā)現店門被人踹得癟了進去,店內放置的一臺臺式電腦和一臺筆記本電腦不翼而飛,隨即向大橋派出所報警。
民警調看了店內監(jiān)控視頻,發(fā)現電腦被兩名男子抱走了。“其中一人我認識,姓高,半個月前還在我這工作過。”黃女士很是驚訝。
此時,高某已離開奉化。近日,民警獲悉高某出現在寧波海曙,隨即將其抓獲。審訊的過程中,高某交代了與表弟王某一起實施入店盜竊的事實,但他一直喊冤。詢問下來才得知,在民警調看店內視頻后,當晚,黃女士找到高某,要回了兩臺被竊電腦。
民警正色告訴高某,根據法律規(guī)定,違法行為一旦發(fā)生,即便歸還贓物,也是不可撤銷的,切記不可觸碰法律的高壓線。
目前,高某已被刑拘,其表弟王某在逃,案件仍在進一步審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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