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北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案件,被告人童某犯職務侵占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已從2013年9月20日起被關押。
這原本是一起很簡單的刑事案件,但因為童某未婚妻的出現,讓這起案件多了幾份溫馨。
原來,寧波人童某和未婚妻貴州人小陳經自由戀愛后,早就按照風俗辦過喜酒,但還沒到民政部門辦理正式的結婚登記。
去年9月,童某被抓后,小陳依舊認為童某只是一時糊涂,并立場堅定,準備等童某出來。
但是沒過多久,小陳就發(fā)現她懷孕了。孩子她肯定是要的,但一想到自己在法律上是還沒有結婚,沒法拿到準生證,小陳就犯愁了。
陳艷立刻委托律師找到了承辦法官,希望能幫忙讓她和童某把證辦了。
巧的是,承辦法官也是一位“準媽媽”,望著眼前這位堅強而勇敢的“準媽媽”,承辦法官答應小陳一定盡力幫她達成心愿。
通過與相關部門的多方協商,且經看守所的批準,1月13日一大早,在兩名法警以及辦案法官的陪同下,換上一身新衣的童某來到了他的戶籍所在地海曙區(qū)民政局進行婚姻登記。
1個小時后,童某和小陳順利拿到了結婚證。
拿到結婚證的陳艷喜極而泣,童某也深受感動,一個勁地感謝法官給他這么一個機會,他表示自己肯定不會再像之前那樣糊涂,認認真真做一個好人,做一個有責任心的好丈夫、好爸爸。
童某是幸福的,也祝福他們在不久的未來能夠擁有三口之家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