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肥,寧海的吳某,也是挺拼的。
40來歲的吳某,是個商店營業(yè)員。身高1.6米,體重約120斤,她總渴望能有更苗條的身材。去年7月,她聽朋友說起吸毒可以減肥,一時心動便開始吸食毒品。吳某平時喜歡玩游戲,吸毒后每逢玩游戲前,她也都會吸點,這樣玩起游戲來特別帶勁。
漸漸的,吳某的積蓄被揮霍一空,而絕大多數(shù)的錢都花在了買毒上。而此時,上癮的她,想戒也沒有那么簡單。
身上沒錢,走投無路之下,吳某想到了“以販養(yǎng)吸”,自己購得毒品后分出一部分賣給別人,從中賺取差價,以供應自己吸毒的費用。
今年2月的一天下午,王某打電話給吳某說想買毒品。約好交易地點見面后,吳某將1小包裝有毒品的塑料袋交給了王某,王某按約付了200元。后吳某又與王某進行過一次交易,獲利100元。同年3月的一天,王某再次來電想買點冰毒。吳某又將1包毒品交給了王某,獲利200元。
就在這次交易完畢后,兩人被民警當場抓獲。民警從王某的身上、吳某隨行的兩位朋友身上及吳某的住處,搜出可疑晶體5克多,后經檢驗這些可疑晶體中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份。在民警訊問下,吳某承認這些毒品都是她的。
近日,吳某因涉嫌販賣毒品罪被起訴至寧海法院。上周五下午,寧海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根據《刑法》第347條規(guī)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shù)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本案中,吳某明知是毒品仍多次予以販賣,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且情節(jié)嚴重,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