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05月21日訊 結婚20年,離婚時才知道無婚可離!這樣的雷人囧事發(fā)生在平陽的一對“夫妻”身上。今天,老師伯就來講講這件蹊蹺事。
事情還要從1993年說起,18歲的阿靜與28歲男友阿成按平陽當地的習俗舉辦了婚禮。第二年,阿靜生育一子。兒子出生了,兩人想早點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讓孩子早點登記戶口。但阿靜那時未滿20周歲的結婚法定年齡。
當時,阿成的鄰居是他們村委會主任,熱心腸的村官幫忙出了個主意——讓阿成去借用阿靜姐姐阿秋的身份證,他會從中幫忙辦理結婚證。
阿秋和丈夫起先很猶豫,因為他們結婚好幾年了,現在又用阿秋的身份去辦結婚證,不會出問題嗎?但經不住妹妹的請求,最后阿秋還是同意了。
拿到阿秋的身份證后,阿成與阿靜去拍了結婚證合照。后來,阿成獨自拿著自己和阿秋的身份證,去當地鄉(xiāng)政府辦理結婚證。經辦人員行了個方便,就這樣阿成領到了結婚證。
此后,在一次人口普查中,阿成為阿靜辦理戶籍落戶手續(xù),還是冒用阿秋的名字。
去年下半年,阿靜認為兩人的婚姻走到盡頭,阿成經常無端懷疑她與別人有染,對其實施家庭暴力。她用姐姐的名字到法院起訴離婚。
庭審中,被告阿成不愿意離婚,并稱兩人感情好。法庭上,他對阿靜的身份情況提出異議并說明真實情況。
法院經審理認為,兩人的婚姻是無效婚姻,因為阿靜在辦理結婚登記時未滿法定婚齡。原告阿靜只得申請撤訴離婚案件,另外提起婚姻無效訴訟。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公安機關注銷了阿靜以其姐姐名義辦理的戶口。這正是:
成親冒用身份,這事確實雷人。
婚姻原本無效,枉費廿年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