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刷器、方向盤、手制動、雙排座……從外觀看,酷似一輛輛小轎車;而實際上,它卻是無需登記掛牌的四輪電動車。近日,細心市民發(fā)現,在安慶市的大街小巷開始出現這種小巧玲瓏的四輪電動車,操作方便、價格低廉成為它的優(yōu)勢,然而這種車的質量能過關嗎?上路得到交警部門許可了嗎?
3月19日上午,記者來到光彩大市場,在電動車專區(qū)記者發(fā)現,賣四輪電動車的商家約占1/3,零星地擺放在各式二輪、三輪電動車之間;這些車的外觀、內部設施基本差不多,鐵質外殼、大車燈、雨刷器、方向盤基本應有盡有,來往客人中不時有人咨詢這種四輪電動車的信息。
記者詢問了幾名商家得知,這種四輪電動車的價格在一萬五左右,上路不用掛牌,無需駕駛證。“銷量好的時候,一天能賣出十幾臺。”一位老板對記者說,“四輪電動車可同時坐三個人,價格不高、操作方便,接送孩子、給家里老人代步都非常好使。”記者隨后走訪了幾家不銷售這種四輪電動車的商家,這些老板的看法卻完全相反,“一方面,這種車耗電快,跑不了多遠的路;另一方面無法上牌,現在還不清楚具體政策規(guī)定,如果買了不能用,到時候后悔也來不及。”一位老板說。
正在購買電動車的市民孫先生表達了自己的看法,相比可上牌照的電動汽車,四輪電動車確實操作簡單、價格不高,適合沒有駕照的老年人;但正是因為便宜,因此行駛中安全也得不到保障。“在安慶市沒有明文規(guī)定可以使用這種車的情況下,我是不會考慮購買的。”孫先生補充道。
當天上午10點,記者來到市交警支隊了解情況,一位史姓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國家對機動車的登記制度,交警部門只對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公告》目錄內的汽車,進行注冊、辦理行駛證、發(fā)放牌照。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目前,這種簡易的四輪電動車并不在目錄內,不能在車管所登記掛牌,所以是不允許上路行駛的。”
該負責人表示,市交警支隊對未上牌照即上路行駛的四輪電動車,將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查處。(安慶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