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副省長劉旸為重新組建的江蘇省司法廳揭牌。
根據(jù)《江蘇省機構改革方案》,我省將省司法廳和省政府法制辦公室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省司法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并將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司法廳。重新組建的省司法廳,在機構職能、崗位設置、工作內(nèi)容等方面都發(fā)生較大變化,承擔著行政立法、行政執(zhí)法、刑事執(zhí)行、公共法律服務4個方面的職能。重新組建省司法廳,對于貫徹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健全全面依法治省的制度和工作機制,強化黨領導立法、保證執(zhí)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深入推進法治江蘇建設,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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